民法典护航 网购少烦恼
民法典合同编新增了关于电子合同订立与履行的规则,为解决网购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还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这就解决了货物的毁损或者丢失的风险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交付前是卖家承担,交付后由买家承担。
民法典对网络购物等与互联网时代产物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完善,是一部与时俱进的法律,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策划:李文杰 主办: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