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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水碧湖路垃圾被清走了,偷倒垃圾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

珠江时报

珠江时报讯(记者/陈志健 通讯员/周雪芬 摄影报道)从8月上旬开始,不少市民陆续向里水数字城管中心反映里水碧湖路旁的绿化带内存在大量偷倒垃圾的情况,严重影响市容及绿化环境。执法人员随即组织人员清运处置,设置防护网防止再次偷倒行为,经过约半个月的作战,防护栏于8月27日安装完成,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举报偷倒有奖励,偷倒被抓最高可罚款五万元。

里水镇城管委设置防护网防止再次偷倒行为。

清理垃圾前,记者现场走访看到,该道路旁的绿化带内竟被人随意偷倒、堆放了大量生活、建筑等垃圾,其中主要以生活垃圾为主,各种颜色的塑料袋、废弃家具、破旧衣服等被散乱地扔在绿化带和人行道内,夏日雨后发出阵阵异味,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据了解,这里由于地理位置较为偏僻隐蔽,且树林内有较多空隙位置,成为了不法分子随意偷倒的高发地点。记者从里水镇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为了维护城市的整洁环境,防止不法份子继续偷倒,该部门已牵头对该路段开展为期两天的整治,组织人员对偷倒垃圾进行了清运处置,并设置防护网防止再次偷倒行为。

里水组织人员清理垃圾。

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的,最高可处以5万元的罚款。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最高亦可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里水镇亦制定了城市管理领域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市民发现举报偷倒一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绿化垃圾、建筑垃圾或大件家私家具的行为,并协助镇有关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置处罚的,根据情节轻重一次性给予举报人500-5000元奖励。

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醒,城市环境需要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里水对偷倒、乱倒垃圾行为坚决说不。随意倾倒垃圾属于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在执法部门布下的“天眼”内将无所遁形,除将被处以行政处罚外,还将纳入到相关诚信系统,这对个人或单位日后的生活、经济活动等可能会带来不良影响。

清理过后的道路和绿化带。

下一步,执法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的监督巡查工作,实行严管重罚,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的监督,严厉打击偷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共同捍卫“梦里水乡”的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