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这两个提前退休审批事项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珠江时报讯(记者/黄源力 通讯员/黄欣炫)申请提前退休审批的市民请注意啦!8月27日,记者从南海区人社局获悉,根据南海区政务服务扁平化改革的要求,自9月1日起,“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审批”前移到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受理。
9月1日起,办理这两个提前退休审批事项的申请人,应到参保所在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办理,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不再受理相关事项。

小贴士:
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申请需符合以下条件:
全民所有制企业、群众团体的工人;
申请人连续工龄满十年,所从事工种须符合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原行业主管部门对从事特殊工种年限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年限标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事项业务受理对象范围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现在编人员。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审批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经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其中,申请者符合条件1、2的申请人,应先到参保所在地人社分局对外窗口提出“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申请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完成鉴定,领取到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书后,再申请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审批。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审批”事项业务受理对象范围不包括因工致残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现在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