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典”进寺庙,法入僧人心
佛山高明普法 2020-08-25 22:37

《民法典》宣讲进宗教场所

为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

8月21日,区司法局联合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和区委宣传部在杨和镇观音禅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宗教活动场所”专题宣讲会活动,采取普法专题讲座加集中宣传的方式积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民法典进宗教场所

高明区《民法典》宣讲进宗教活动场所授课现场

《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广东省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佛山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李兴涛进行现场授课。

授课过程中,李兴涛律师首先对民法典进行详细阐述,重点解读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人格权编主要内容;用群众熟悉的语言,采取广大信教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进行详细生动解读;并就宗教与法治相关联系,与现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交流讨论,受到了现场60多名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好评。

区司法局代表向杨梅观音禅寺赠送《民法典》书籍

授课开始前,区司法局代表向杨梅观音禅寺赠送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书籍,作为该寺内设图书馆的法律资料供宗教界人士翻阅,进一步在宗教场所营造法治氛围,切实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授课结束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实地考察了法治文化阵地,杨梅观音禅寺积极拓展法治宣传阵地,融入法治理念,礼堂、长廊随处可见民法典、宪法等法治元素,营造了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图为高明区杨梅观音禅寺法治文化阵地

据悉,高明区司法局、高明区普法办和高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将宗教活动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

此次活动受到了寺庙信教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积极配合,通过宣讲民法典、赠送民法典书籍,推动了民法典在寺庙的普及宣传,让寺庙信教群众更精准地掌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最新规定,增强他们爱国意识,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维护法律尊严的信心,引导宗教界人士、社会群众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提高信教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意识,促进我区民族宗教领域团结友爱、社会和谐稳定。

整理: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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