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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属于酒驾!顺德已有人被处罚了!

顺德普法

很多人都觉得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

喝酒骑电动自行车不算酒驾?

真的是这样吗?

千万别这么做!

喝酒骑电动自行车也属于酒驾

顺德已经有人被处罚了!

醉驾骑电动自行车撞护栏

8月22日晚,梁某骑电动自行车途经顺德区桂新西路时,不慎撞上道路中间分隔栏。

交警赶到现场处置时,发现梁某满身酒气,怀疑其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于是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

对此,梁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我骑车怎么酒驾了!现在怎么骑车也要管了!” 

在民警的再三警告下,梁某才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2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

根据《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在道路上禁止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对于违反此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等不及代驾上路100米被查

8月22日晚,郭某驾驶一辆粤Y号牌小车行驶至南海区罗村大道路段时,被交警拦下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34mg/100ml,属醉酒驾驶。

据郭某交待,当晚她与同事聚餐时喝了不少啤酒,饭后呼叫代驾,却发现需要排队等候。由于心急回家,郭某想着把车开远一点再呼叫代驾,谁知车刚开出停车场还不到100米,便被交警查获。

顺德普法微信编辑小组整理

素材来源顺德警察,在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