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要栓绳,伤人要担责!
佛山高明普法 2020-08-24 21:07

每日一“典”,点亮生活 

高明普法君带你学习身边的民法典

遛狗栓绳,其实是系好“生命绳”。

8月17日,广东佛山一名88岁高龄老人刹那间被长长的狗绳绊飞,整个人腾空,面朝地重重地摔了下去,当场就昏了过去……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12岁的牵狗女孩到达现场后,并未停留,带着狗狗就离去!

事件引发关注的同时,不文明养犬行为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

养狗不牵绳违法吗?

宠物主人注意啦!

《民法典》相关条款已最新明确规定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特别策划 | 设计:佛山高明普法微信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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