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至今,高明71人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


正所谓: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但总有部分司机酒后以为自己很清醒?
请停止你这种危险的想法!

高明公安交警部门一直在开展“猎猫”行动
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其中不乏些“奇葩”案例
各位司机朋友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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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酒气已散”
8月15日凌晨
在杨和镇对川村附近路段
发生了一起摩托车与小车相碰的交通事故
小车司机被检测出
酒精含量为203mg/100ml
超醉驾标准1.5倍

经查
小车司机在14日晚饭期间喝了约1斤白酒
到凌晨时自我感觉酒气已散
便驾驶小车前去宵夜
不料被一辆摩托车撞到车辆尾部

虽然事故是摩托车司机追尾
但小车司机醉驾的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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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错再错 身犯多规
8月16日晚8点左右
在杨和镇好年路路段
一名不戴头盔且驾驶着无牌摩托的男子
引起执勤交警的注意

民警对司机进行酒精吹气测试
结果显示为:33毫克/100毫升
属于酒后驾驶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
司机在2018年已因醉驾吊销驾驶证
如今任性一错再错
不仅酒驾还身犯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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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被查
8月18日晚
执勤交警在明城镇高明大道路段
拦截一辆无牌摩托车
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
结果为:88mg/100ml

在民警问起司机为什么喝酒了还要开车
司机说道:
“以为喝得少没什么事
抱着侥幸心理
以为不会被查。”

不仅酒后驾驶
而且驾驶的还是无牌摩托
如此目无交规
等待司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7月份至今
交警大队查处的酒后驾驶共237宗
其中醉驾71宗,酒驾166宗
“醉猫”实名曝光
醉驾名单

(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驾)
酒驾名单

(酒精含量≥20mg/100ml且<80mg/100ml,为酒驾)
交警普法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车祸猛于虎
生命只有一次
为了您与他人的安全
切莫心存侥幸
拒绝酒后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