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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至今,高明71人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

高明公安

正所谓: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但总有部分司机酒后以为自己很清醒?

请停止你这种危险的想法!

高明公安交警部门一直在开展“猎猫”行动

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其中不乏些“奇葩”案例

各位司机朋友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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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感觉酒气已散”

8月15日凌晨

在杨和镇对川村附近路段

发生了一起摩托车与小车相碰的交通事故

小车司机被检测出

酒精含量为203mg/100ml

超醉驾标准1.5倍

经查

小车司机在14日晚饭期间喝了约1斤白酒

到凌晨时自我感觉酒气已散

便驾驶小车前去宵夜

不料被一辆摩托车撞到车辆尾部

虽然事故是摩托车司机追尾

但小车司机醉驾的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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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错再错 身犯多规

8月16日晚8点左右

在杨和镇好年路路段

一名不戴头盔且驾驶着无牌摩托的男子

引起执勤交警的注意

民警对司机进行酒精吹气测试

结果显示为:33毫克/100毫升

属于酒后驾驶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

司机在2018年已因醉驾吊销驾驶证

如今任性一错再错

不仅酒驾还身犯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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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被查

8月18日晚

执勤交警在明城镇高明大道路段

拦截一辆无牌摩托车

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

结果为:88mg/100ml

在民警问起司机为什么喝酒了还要开车

司机说道:

“以为喝得少没什么事

抱着侥幸心理

以为不会被查。”

不仅酒后驾驶

而且驾驶的还是无牌摩托

如此目无交规

等待司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7月份至今

交警大队查处的酒后驾驶共237宗

其中醉驾71宗,酒驾166宗

“醉猫”实名曝光

醉驾名单

(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驾)

酒驾名单

(酒精含量≥20mg/100ml且<80mg/100ml,为酒驾)

交警普法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车祸猛于虎

生命只有一次

为了您与他人的安全

切莫心存侥幸

拒绝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