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零距离”以案释法!禅城区20多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现在开庭!
8月20日下午
禅城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罗某因骑电动车被货车刮倒并碾压身体,后抢救无效死亡。今年5月,罗某亲属得知罗某曾与某保险公司签订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后,向该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该保险公司以罗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发生车祸身故属于条款约定的责任免除为由拒赔。罗某亲属遂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保险公司依法支付保险理赔款。
当天,禅城区直单位和镇街
共2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到场旁听庭审

△禅城区20多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佛山日报记者周春摄
小背景
据了解,本次旁听庭审活动是禅城区普法办联合禅城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而组织的,为深入学习宣传和推进《民法典》实施打下良好基础,更想借此学习机会提高全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这也是禅城区探索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体验化、实践化的创新举措。
在民二庭法官杨莹主持下,庭审规范流畅,法庭秩序井然。原被告双方就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罗某驾驶的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等争议焦点展开了充分的质证和辩论,为旁听的领导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在旁听庭审前,禅城法院组织了民法典普法宣传座谈会,与会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民法典。
不仅如此,当天
禅城法院还通过
线上直播及庭审回放方式
让禅城区更多领导干部
参与了旁听学习
本次旁听庭审活动
进一步推动了领导干部
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以此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
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与程序意识
并进一步为民法典实施夯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