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客户端

规范遗嘱形式 呼应时代发展

珠江商报

策划:李文杰 主办: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明年民法典正式施行后,从1985年起施行的继承法将被替代。从妥善管理遗产到减少遗产纠纷,民法典在继承编中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其中,民法典增加了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使遗嘱形式与当今社会生活相适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现行继承法并未明确录像、打印等遗嘱的订立形式和要求,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民法典对录像、打印等遗嘱的订立形式和要求作出了规范,明确了其法律效力。

现行继承法施行年代较早,录像、打印等技术手段在当时尚未普及,此次作出修改和补充,充分体现了民法典对时代发展的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