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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一万,还十万!套路贷你还敢玩?

佛山高明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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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普法君带你学习身边的民法典

近年来,针对学生群体的“校园贷”、针对中老年群体的“套路贷”、互联网借款中的高利贷以及与此相关的暴力催收等乱象频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而《民法典》从上位法的高度对高利放贷行为进行规制,也是我国首次在人大立法层面明确对高利贷行为予以禁止。

此次立法明文禁止高利放贷,将会使得关于民间借贷所涉及到的高利贷案件变得有法可依,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放贷乱象。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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