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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政务处分法,正确行使公权力!顺德首场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基层执法人员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培训班在乐从举行

珠江商报

珠江商报讯 记者张泰银报道:8月19日,顺德区纪委监委组织的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基层执法人员全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培训班在乐从中学举行。这是在镇街举办的首场培训,也是2020年顺德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培训班上,区纪委监委有关室负责人张力以“学法,法如灯;违法,法如剑;守法,法如伞”为题,围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内容并结合自身办案经验,重点从“适用主体、违法行为及处分类型、处分实施的主体、温馨提示”等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解读和分享。讲课中,张力不时穿插分析一些违纪违法案例,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作了一场内容丰富、既有警醒又有激励的培训。

参加学习的乐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谢灿璋表示,参加培训获益良多,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理解和认识,有利于自身更好地根据法律法规履行好工作职责,该法不仅打击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行为,也为真正干事创业的公职人员提供支持和保护。乐从镇东平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何科锟说,通过学习更加深刻理解了该法的相关规定,作为一名村居基层纪检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合社区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教育。

乐从镇罗沙村党委书记梁润松谈及学习体会时说,作为公职人员,理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对得起党、国家和人民,在思想上不能有丝毫偏差,在工作上决不能有任何的懈怠,在行动上也不能有些许的放松。“时刻保持足够的定力、过硬的作风、充分的认识,时刻保持警惕,时刻严守纪律,不断提高自身的‘免疫’能力,保证不触碰法律的底线,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组织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基层执法人员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今年顺德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乐从举办首场培训班后,接下来培训班将以巡回宣讲的方式开展,在十个镇街分别安排授课点,届时全区十个镇街205个村居的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基层执法人员将参加培训,实现学习对象培训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