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危险驾驶……多起案件即将庭审直播!
各位三水街坊注意啦!
近期,
三水法院有案件将进行庭审直播!
是什么案件?
在哪里可以看?
先来看看直播预告~

庭审直播预告
1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民初3401号
案由: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0日 9:00
开庭地点:第八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蔡月梅
书记员:成婉玲
当事人
原告:佛山市平帆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袁金水
案情简介
2018年7月17日,被告在原告处签订一份《车辆服务协议书》,约定被告将他自己购买的一辆货车挂靠在原告公司名下经营,被告挂靠后,不遵守国家交通法规,未能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不按期缴纳机动车强制责任险,多次超限行驶。接到通知后,拒不到交通执法部门协助调查。转让车辆交于他人经营管理后,不及时通知原告,不让原告代理车辆保险业务,致使车辆脱离原告监督管理,被告一系列违约行为给原告安全生产经营造成重大的安全隐患。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
2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26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0日 9:0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杨小林
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21日22时45分,被告人杨小林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路行驶。行至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横岗村村道路段时与停放在道路右前侧的汪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杨小林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杨小林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88.25mg/100ml。
3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27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0日 9:1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李坚强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28日23时许,被告人李坚强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去到佛山市三水区三水大桥收费站路段机动卡点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李坚强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42.1mg/100ml。
4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28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0日 9:2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刘灿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25日21时许,被告人刘灿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去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乐华路段机动卡点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刘灿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3.7mg/100ml。
5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29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0日 9:3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王善立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19日20时许,被告人王善立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道路行驶,去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本防汛路上桂村路段机动卡点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王善立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38.7mg/100ml。
6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30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0日 9:4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林杰帮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10日20时许,被告人林杰帮饮酒后驾驶轻型厢式货车上道路行驶,去到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映海路段机动卡点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林杰帮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5.7mg/100ml。
7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31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0日 9:5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周晓明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16日20时许,被告人周晓明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两轮普通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去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唯美铝业门前路段机动卡点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周晓明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18.0mg/100ml。
8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32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0日 10:0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周耀东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16日20时许,被告人周耀东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道路行驶,去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唯美铝业路段机动卡点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周耀东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57.2mg/100ml。
9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33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0日 10:1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邓伟明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10日21时59分,被告人邓伟明酒后无证驾驶一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途经佛山市三水区X497线乐平冠军广场路段机动卡点时被执勤交警设卡堵截查获。经鉴定,邓伟明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88.8mg/100ml。
10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34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0日 10:2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黄定高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25日20时11分,被告人黄定高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路行驶,途经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南岸社区卫生服务站机动卡点时被执勤交警设卡堵截查获。经鉴定,送检的黄定高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2.9mg/100ml。
11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35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0日 10:3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植挺志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17日9时55分,被告人植挺志酒后无证驾驶一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途经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天泰路与S118线交叉路口机动卡点时被执勤交警设卡堵截查获。经鉴定,植挺志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16.8mg/100ml。
12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36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0日 10:4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莫石枝
案情简介
2020年3月8日20时25分,被告人莫石枝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途经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盛路天线厂辅道路段机动卡点时被执勤交警设卡堵截查获。经鉴定,送检的莫石枝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9mg/100ml。
13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民初3334号
案由: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0日 14:30
开庭地点:第八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蔡月梅
书记员:成婉玲
当事人
原告:广州宝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纽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纽约建设发张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塔式起重机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租用2台塔式起重机,A台每月月租24000元,B台每月月租费20000元,进出场费35000元每台,付款方式为季度支付租赁费的85%,剩余租赁费在设备撤场后三个月内支付,2台设备合计产生租赁费1040598.42元,被告已付原告829071元,被告尚欠原告租赁费211527.42元。
14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25号盗窃
案由:盗窃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1日 9:0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李韬
书记员:刘敏华
当事人
被告人:罗帮通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14日13时20分许,被告人罗帮通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某工厂门前副食店门口,盗走被害人陈某停放在该处的红色男装摩托车一辆,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为人民币1921元。破案后,民警起获上述摩托车并已经发还给被害人。
15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40号
案由:开设赌场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1日 9:00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杨琼花、范耀全、林启亮、徐春庆、范耀坚、叶聪
案情简介
2020年3月至4月9日期间,被告人杨琼花、范耀全共同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赤岗路某房、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三达路某银行楼上某房等地点开设赌场,提供场地、赌具等供多人参赌从中抽头渔利,由被告人杨琼花负责吸引人员前来参赌并分配抽头渔利,被告人范耀全负责管理赌场等。被告人林启亮、徐春庆、范耀坚、叶聪分别负责接送参赌人员、帮参赌人员开门,抽头渔利、望风等工作,并从中牟利。2020年4月9日23时许,民警去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某房抓获被告人范耀全、林启亮、徐春庆、范耀坚、叶聪和多名参赌人员,并缴获赌资人民币53900元、赌具一批。2020年4月21日15时许,民警去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某房抓获被告人杨琼花。
16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41号
案由:盗窃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1日 9:20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杨华利
案情简介
1、2020年5月4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杨华利去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公共停车位将被害人李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浅绿色两轮电动车盗走。
2、2020年5月9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杨华利去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江市场乐园公寓楼下,将被害人谢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小刀牌黄色两轮电动车盗走。
3、2020年5月1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杨华利去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江西梁村新区三巷,将被害人汪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金丝猴牌红色两轮电动车盗走。
4、2020年5月16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杨华利去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北新村七巷某号楼下,将被害人杨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金丝猴牌蓝色两轮电动车盗走,经鉴定上述车辆价值人民币1050元。案发后上述车辆已发还被害人。
17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37号
案由:故意伤害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1日 9:2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李韬
书记员:刘敏华
当事人
被告人:黄裕田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24日6时40分许,被告人黄裕田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口某路段,因争夺卖菜流动摊位问题,与被害人杨某发生争执,继而发生打斗。期间,被告人黄裕田徒手将杨某殴打致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杨某的右手第五掌骨基底部完全性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20年5月6日,被告人黄裕田赔偿被害人杨某人民币2万元,并取得谅解。
18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民初3426号
案由: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1日 9:30
开庭地点:大塘法庭第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陆志珊
书记员:范楚妤
当事人
原告:张雪清
被告:佛山恒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原告于2020年5月到被告处看房时,支付了20000元诚意金,后原告因家庭原因欲退回诚意金,但被告知该诚意金已被转为定金,经原告多次沟通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至法院。
19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38号
案由:贩卖毒品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1日 9:4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李韬
书记员:刘敏华
当事人
被告人:廖月辉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22日11时许,购毒人员彭某在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某银行附近通过微信联系被告人廖月辉购买毒品,后通过微信向其转账人民币480元。14时许,被告人廖月辉以人民币450元的价格向“老乡婆”(另案处理)购买了毒品海洛因,自行封装成两包,后去到肇庆市四会市东城区某客运站旁面店内将其中一包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彭某。交易完毕后,被告人廖月辉、购毒人员彭某被当场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二人身上查获毒品两包。经鉴定和称重,上述缴获的毒品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分别净重0.26g、0.37g。
20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42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1日 9:40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罗显文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11日21时24分,被告人罗显文酒后驾驶一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途经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范路冠军广场路段机动卡点时被执勤交警设卡堵截查获。经鉴定,罗显文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85.1mg/100ml。
21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39号
案由:盗窃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1日 10:0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李韬
书记员:刘敏华
当事人
被告人:古合贵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8日3时30分许,被告人古合贵去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某超市门前,使用徒手连接电源线的方法将被害人林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玫瑰红色台铃牌电动三轮车盗走,在驾驶该车辆行驶至三水区三兴路北味饺子馆门前时被保安人员控制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经鉴定涉案车辆价值人民币3069元。2020年5月9日公安机关将上述三轮车发还被害人。
22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43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1日 10:00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马晓冬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28日20时许,被告人马晓冬饮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上道路行驶,去到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某小学门前路段机动卡点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马晓冬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07.3mg/100ml。
23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刑初344号
案由:危险驾驶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1日 10:10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被告人:黄春龙
案情简介
2019年11月3日0时许,被告人黄春龙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去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汉塘村村道时发生交通事故,碰撞了被害人李某等6人停放在该处路边的车辆,导致上述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后被告人黄春龙逃离现场,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汉塘村与新城路交界处被交警抓获。事发后,被告人黄春龙与被害人李某等6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黄春龙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被告人黄春龙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84.68mg/100ml。
24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民初33331号
案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4日 9:00
开庭地点:第九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袁泉
书记员:李剑宇
当事人
原告:张伟唐
被告:佛山市三水云东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立即解除山水大道中山水庄园289号房产的查封并确认案涉房产归原告所有。
25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民初3461号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0年8月24日 14:30
开庭地点:第八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雷智勇
书记员:卢晓婷
当事人
原告:杜仕泉
被告: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
案情简介
在2019年12月5日22时20分许,杜某全方驾驶原告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竹山村委竹山村村道路段与停放在路边的压路机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原告车辆损坏。上述事故经由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为杜某全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方已经在被告处购买交强险及机动车损失险等不计免赔。
因为是原告方单方事故,原告的车辆经过专业的佛山合正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车辆损失修理费为65516元、评估费 3071元。上述费用经过原告催收,但被告都拒绝支付。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65516元;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评估费3071元;3、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拖车费350元;4、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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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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