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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纪强法 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顺德首场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基层执法人员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培训会在乐从举行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杨婷报道:“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深感责任重大,我们要全身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思想上丝毫不能有任何偏差,工作中决不能有任何懈怠,行动上绝不能有些许放松,时刻保持足够定力,过硬作风,严守纪律,履行好自己的职责。”8月19日,在乐从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员学习培训会现场,乐从镇罗沙村党委书记梁润松认真听讲,仔细做好学习笔记,并结合自身工作谈体会。

为切实学习宣传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顺德区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基层执法人员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首场培训会走进乐从,该镇村(社区)“两委”、纪委、股份社理事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财务监督小组、行政服务站等领域农村基层监察对象以及国土、环保、市监、安监等部门执法人员参加学习。

顺德首场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基层执法人员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培训会在乐从举行。/佛山日报记者杨婷摄

会上,顺德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张力结合顺德实际,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务处分适用对象、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等方面,以案为鉴,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其中“默许”,主要是指党员干部已经了解到特定关系人在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虽然没有明明白白地表示同意,但也是违法的。对此,大家要有清晰的认识。”张力先后在区检察院反贪局、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工作,拥有丰富的违纪违法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经验,承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贪腐案件。

张力说:“此次培训是希望根据自己的办案经历对广大公职人员进行温馨提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后,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被纳入了处分范围,扫清了监督惩戒对象的空白地带。公职人员要依法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为老百姓谋取利益。”

通过培训会,乐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谢灿璋感慨获益良多。他说,《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范围广,把农村基层干部也列为监察对象,明确要求公职人员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将时刻警醒自己要履行好工作职责,用好自己的公权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此外,《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还通过明确违法范围、救济途径保障了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这也保护和激发了公职人员的干事创业激情。

乐从镇东平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何科锟也表示,作为纪检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忠实、依法履行职责,坚守道德操守,在遵纪守法上做好表率,带头执行。

据顺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场培训班之后,顺德区纪委监委将在全区各镇街陆续举办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基层执法人员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培训会,引导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基层执法人员增强纪法意识、守好原则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组织全区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基层执法人员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只是顺德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其中一项。7月以来,顺德区以“严守政治纪律,践行‘两个维护’”为主题,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全区党员干部开展纪律教育。先后开展了基层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集中宣传、佛山电台FM90.1“清风课堂”节目、重点领域学习班、“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律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敲响廉洁自律警钟,坚定信心、坚守底线,为推动顺德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