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市三防指挥部提出防御要求

据气象部门监测,8月18日8时,今年第7号台风“海高斯”(热带风暴级)目前距离我市东南方向约500公里的南海东北部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米/秒),预计其将以20至25公里的时速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并于19日在台山到徐闻(最大可能在阳江到电白一带)登陆。市气象局于8月18日11时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按照《佛山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要求,市三防指挥部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市三防指挥部要求
各区各部门要督促基层严格履行责任对接,防止出现责任空档。要加强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动向,实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信息并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有效传播。各级三防指挥部要加强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组织本级进行会商,按照预案要求细化防御措施,精准调度受影响区域,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有力有序有组织开展各项防范应对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三防指挥部提醒
对于突出部位要严密防范强降雨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重点防范山洪地质灾害,加密对削坡建房、危房、泥砖房等高风险点的巡查监控,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做好城市内涝水浸处置,严格按照预案实施涵闸泵站预泄预排,提前做好内涝水浸区域的排水疏导,安排充足的移动水泵和抢险人员,随时开机排水。强化水利工程和中小水库的安全管理,对正在施工的水利工程,要实行安全水位或空库运行,所有水库严控汛限水位,同时要抓住有利时机科学蓄水。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队伍、物资等应急抢险准备,及时组织人员特别是伤残人士和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的转移安置,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市三防指挥部指出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建筑工地和临时构筑物的安全管控,组织对简易建筑物、交通指示牌、电线杆、铁皮屋、彩钢瓦、广告牌、霓虹灯、宣传条幅、塑料膜和树木等采取加固或者拆除设施;加强对工棚、脚手架、井架等设施和塔吊、龙门吊、升降机等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做好防倒塌措施,雷雨大风期间一律停止作业,划定危险区域,防止人员滞留。要进一步做好小渔船、渡船、三无船舶等船只的水上安全管理,组织船只人员及时回港避风。
市应急管理局今天向危险化学品企业发出防御台风提醒,要求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做好相关的防风、防雨措施:
01
涉及遇湿易燃危险化学品(如:电石、氧化钙、碳黑等)的企业,要加强防雨防水措施。
02
检查疏通厂区及装置区的下水系统、雨水排放系统等,对于不通畅的要进行清理,配齐、盖好地沟盖板。
03
企业内有简易铁棚的要做好加固和防风措施。
04
地下式和半地下式设施、生产要害部位、关键设备、供水、供电工程及各种物资储库门窗要进行加高或加固。
05
位于山边或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企业要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范地质灾害的措施。
06
密切关注气象台发布的气象预报或预警,提前做好防汛准备,人员和物资要到位,必要时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