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店铺租给我,怎么又多了个租户?”
佛山日报 2020-08-17 17:30

佛山日报讯 记者宋世伟 实习生李昱莹报道:“明明每个月都有交租金,却趁我不在的时候把店铺租给了别人,还私自倒卖我的家具,真的太过分!”8月16日,谈及自己这一个多月以来的遭遇,市民吴伟东很愤怒。

租户吴伟东表示,自己花费数万元进行前期装修和整改。/受访者供图

据吴先生,2019年12月1日,因有意从事健身餐制作和配送,于是经过朋友牵线搭桥,在禅城区文华里美食天地转租了租户陈某当时持有约40平方米大小的店面。

吴先生说,租赁期间,由于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双方曾协商对2月份租金进行免除,以及3月份租金进行减半,但其余月份仍然正常交租。

在吴先生提供与陈某的微信转账账单中记者观察到,双方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期间,确实每月有转账和收取租金的记录,但却唯独6月份的租金在转账后,因为间隔24小时未领取而被退回。

“当时说不想继续租给我了,要把店铺转手给别人。”吴先生表示,当时双方经过沟通,要求陈某在赔偿自己约4万元后,才能够将店铺进行转手。

吴先生表示,自己7月下旬再次来到文华里想要检查店铺时却发现,店铺内有人正拆除他已做好的装修,部分家具也被搬离。他在经过一番询问后方才得知,原来陈某已经将房子转手给了市民苏女士。对此,吴先生立刻叫停现场施工。对这一情况,苏女士也表示诧异,“我根本不知道这个店铺还有别的租户。”

目前,店铺装修和家具已被基本拆除。/佛山日报记者宋世伟摄

苏女士向记者介绍,发现情况不对后,她曾主动联系陈某了解事情经过,但对方让自己不要理会,只需继续装修即可,却并未出面。

对于吴先生和苏女士的说法,记者曾数次致电陈某了解情况,但他只是表示吴先生说法不实,然后便匆匆挂断电话。

“现在我们都是受害者。”苏女士表示,由于吴先生迟迟不肯退场,她的装修也一时陷入僵局。

面对上述遭遇,佛山日报天天3.15公益律师团律师王学堂建议,吴先生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进行维权。

“买卖不破租赁,且承租人应该有优先购买权。”王学堂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与此同时,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若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demo.jpg

双方签订的合同显示,合约到2022年8月方才截止。

王学堂建议,普通市民在出租房产时,应当在合同内注明房产状况(如是否在租及租赁期限),如若失实,应当按照违约条款追责。

如果投诉属实,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将租赁物再次出租,构成违约,侵犯了承租人的权利,苏女士和吴先生都有权向出租人提出违约之诉。

据悉,目前,苏女士和吴先生已先后来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环市派出所报案。同时,吴先生还计划将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