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连发两起住宅电器火灾,居家防火不可轻视!
近日,高明公安公布两起住宅电器火灾警情,起火原因分别为电箱短路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所致,所幸均处置及时,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7月27日下午15点,高明公安分局接到佛山110下发警情,荷城文华路某小区电箱着火,巡警大队PTU民警郑超带领数名辅警马上出警。到达现场后,PTU队员爬上冲锋车的顶部,通过二楼窗户观察楼道内着火情况。
PTU队员发现,楼道内的电箱正冒着黑烟,并伴着电击响声,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引起爆燃。民警郑超马上使用随车的灭火器,向电箱喷射灭火剂,最终成功将火扑灭。由于处置及时,该起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了解,此次火灾是由于夏季用电高峰,电路功率过大,电箱电线短路所致。

PTU队员爬上冲锋车的顶部,通过二楼窗户观察楼道内着火情况。/高明公安供图
7月29日19点25分,荷城怡乐路某小区一住宅发生火警,高明公安分局巡警大队PTU民警赵坤带队马上赶到现场。从楼下往上看,发生火警的住宅冒出滚滚浓烟,赵坤马上拿起随车的灭火装备,用最快的速度,从楼梯奔上事发的住宅单位。
到达起火单位后,赵坤马上使用灭火器配合户主共同把火扑灭。由于处置及时,该起火灾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了解,此次火警是由于户主在室内进行电动自行车充电而引起电池起火,电动自行车在本次火灾中被烧毁。
夏季是用电高峰,也是电器火灾事故高发期,高明公安提醒,市民要确保家用电器的总功率不超过所使用的电线电缆的额定功率,并选用符合标准的合格线材、开关和插座,电动自行车禁止“上楼”充电。电器发生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不能用水和泡沫扑救,应选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或者干沙土进行扑救,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何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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