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实施民法典作为 社会治理的主题和主线
佛山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研究基地在市委党校挂牌
珠江商报讯 记者黄祖兵报道:佛山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迈出坚实一步。昨日,佛山市市域社会治理实践研究基地在中共佛山市委党校挂牌,五区各自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研究示范点也同时挂牌,形成省级政策指导、市级统筹协调、区级组织实施、镇街强基固本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链条。
佛山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研究基地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原则,由市委党校与市委政法委共建,并以此为抓手,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相关课题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佛山市委党校副校长谭艳文透露,市委党校将与市委政法委合作举办市域社会治理专题研讨班,研讨佛山市市域社会治理政策、策略和执行等方面话题,共同举办市域社会治理专题讲座、专题论坛等市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广东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表示,市域社会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最本质的不同,就是市拥有立法权,市是推动法治方式成为社会治理基本方式的基本力量。要紧紧抓住立法这个牛鼻子,集中力量,充分发挥法学会法治人才荟萃优势,积极引进国家和省立法专家资源,大力进行立法调研,加快社会治理立法立规进程,满足依法治理需要。要把实施民法典作为社会治理的主题和主线,并通过立法,把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用法律法规包括党内法规固定下来,形成规制,发挥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实现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一体化。
佛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梁广敏强调,基地既要做到形成合力,共促发展,也要落到实处,踏实发展。希望基地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定期举办市域社会治理专题研讨班,研讨佛山市域社会治理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问题,培训市域社会治理专业人才。市委党校将委托管理学教研部、市委政法委委托市法学会市域社会治理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实践研究基地工作。依托党校教学场地,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专题论坛、学术交流和合作办学活动,确保佛山市市域社会治理推广普及制度化、常态化。
市、区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地及示范点挂牌后,佛山市委政法委将推动制定“镇(街道)、居(村)社会治理水平评价体系”,在示范点工作联动下,充分发挥佛山市法学会市域社会治理专业委员会作用,推进佛山市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