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法治日报|我发在《法治日报》上谨防高考诈骗稿引发反响
法制日报 2020-08-14 14:30

□ 王武名

我退休前在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政工科任主管新闻宣传工作民警,2000年我开始向《法治日报》投送以图片为主的新闻稿件。其中影响最大的稿件是刊登在2002年8月9日《法制日报》6版的《警惕:高考热浪中 有人诈骗》长篇通讯。当时正值高考填报志愿阶段,社会反映非常强烈;给部分幻想“花钱就能进好大学”的家长提个醒,一定要走正规考录程序,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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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20日晚,西安魏女士在家人协助下,乘出租车将一名中年男子扭送至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红庙坡派出所。魏女士指认被扭送的中年男子名叫王某学,以帮忙魏女士大女儿考进名牌大学为由,从2000年4月以来先后诈骗她22万元。  

2002年7月24日在红庙坡派出所召开新闻发布会。经过连续3天加班加点翻看案卷,采访办案民警,同年7月29日,我将盖有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公章,署名李玲、王武名、华年轮3人名字的文字稿连同两张照片,用“特快专递”发往《法制日报》。  

2002年8月9日,以《警惕:高考热浪中 有人诈骗》为题,配两幅图片在《法制日报》6版刊登。  

新闻稿件刊登后,正值高考填报志愿阶段,群众反映非常强烈。有市民给我们打电话,感谢公安机关及时破案,提醒考生以自己实力努力拼搏,告诫考生家长严防骗子。也有其他区域的市民找上门,自称也遭遇过类似的骗子,请求莲湖分局立案侦破。我们告知受骗市民,根据法律规定发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应到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报案。  

非常巧合的是在2002年8月9日同一天,全国30余家省级报纸都刊登了我提供的、新华社转发的这篇高考诈骗特稿。  

花开花落,又是一年高考填报志愿、录取入学阶段。骗子年年有,花样“层出不穷”,家长们要擦亮眼睛。但愿魏女士的痛苦经历不要重演,愿天下“望子成龙”的父母,谨记他人教训。鼓励孩子努力勇敢拼搏,在风雨之中一步一个脚印地去迎接挑战、体味人生,切不可将希望寄托在某种特殊的“关系”和“交易”上,以免被不法之徒利用,上当受骗。  

(作者系原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新闻宣传中心民警)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渠洋 张博 张香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