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建平
在《法治日报》40周岁生日之际,作为引领我走上写作之路的全国第一法治大报,我将与她所结下的3个“第一次”记录下来,作为奉献给这位“良师益友”的礼物。

作者照片
第一次在《法制日报》(今年8月1日更名为《法治日报》)连续两天刊登稿件。2012年,新来的检察长看我平时喜欢舞文弄墨,把我从业务部门调到了研究室。出于履职的需要,浏览《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法治大报成了我每天早上的必修课,也是一道必不可少的精神大餐。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为日常写作寻找依据、积累素材,为寻求选题、把握方向提供了帮助。2012年9月,我与时任《法治日报》驻山东记者站站长姜东良共同采写的我院创新探索推行的“订单式”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做法,被9月26日《法制日报》政法版以《胶州“订单式”预防职务犯罪》为题予以刊登。第二天,《法制日报》社区版又以《摸底先期预防需求,对象不同课程各异》为题刊登了一篇;没过几天,我与姜东良又共同采写了一篇《胶州检察院设立爱心基金——干警一天一元帮扶济困》的稿件,刊发于10月13日《法制日报》政法版。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能在全国第一法治大报上连续发表3篇文章,这在基层检察院是很少见的。在我受到莫大鼓舞的同时,也引起了领导的注意,更是激发了我写作的热情。由于法治宣传工作出色,2013年,我院获评全省“六五”普法宣传先进单位,成为全省检察机关4个获此殊荣的检察院之一,得到了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图为山东省胶州市疫情防控突击队队员丰建平(右二)
第一次获评《法制日报》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从那以后,我写作的兴趣更浓厚了。平日里,也时常请教驻站记者,他们建议我多看报,根据报纸的用稿要求,有的放矢写稿提高采用率。后来,我只要发现线索就主动与驻站记者沟通,写了初稿后主动与记者编辑联系。在他们的引导下,我养成了留心身边人和事的习惯,一段时间后,我采写的稿件见报更多了、质量更高了,篇幅也从当初的“豆腐块”“火柴盒”变成了“大块头”。稿件不仅在《法制日报》上刊登,还在法制日报社下属的《法治周末》《法制与新闻》等刊物刊登。与驻站记者联合采写的《团伙以“回扣”为幌子专骗网上卖家》《校园贷背后的深渊》等多篇案例通讯和法治文化稿件《以文化人立道笃行——青岛监狱创新打造“明道化人”品牌提升文化改造实效》等先后刊登。特别是《校园贷背后的深渊》被《法治周末》报道后,中央电视台专门派记者到我院拍摄相关内容的宣传片,并在央视二套《经济半小时》播放,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我院以该报道为脚本拍摄的《美丽贷价》,获第二届“法治山东”微电影三等奖。因宣传工作出色,2017年,我被法制日报社评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作者(左一)参加颁奖仪式
第一次参加《法制日报》征文获奖并受邀参加颁奖仪式。2019年8月28日,我看到《法制日报》上一篇关于由法制日报社、中国监狱工作协会、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和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联合举办《法治文化与法治中国论坛征文启事》消息后,结合我院实际,写下《法治文化建设在检察机关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以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法治文化建设实践路径为视角》,并发送到报纸上预留的邮箱,没想到有幸获得优秀论文奖。2019年12月7日,我作为基层检察院的一名普通干警受邀到北京参加了颁奖仪式,感到非常荣幸和自豪。
《法治日报》,是您给了我一个平台,特别是3个“第一次”改变了我的人生之路,使我走上了一条新闻写作、理论调研和文学创作之路。通过写作,我收获颇丰。近年来,我先后获“胶州市十佳书香使者”等市级以上各类荣誉110余次,连续两届被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百优通讯员”,两次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2019年12月被山东省人社厅和省检察院联合授予“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今年五一又被评为“胶州市劳动模范”。
我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法治日报》对我的支持、鼓励和指引以及给我的写作动力和自信。值此创刊40周年之际,祝《法治日报》越办越好,有缘人越来越多!
(作者系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渠洋 张博 张香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