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持续”提升仲裁公信力
为佛山经济社会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充分法治保障
珠江商报讯 记者王晓琦报道:近日,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佛山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2020-2022年)》,坚持五个“持续”,稳妥推进佛山仲裁机制体制改革,激发仲裁机构活力,为佛山经济社会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充分法治保障。
该《方案》将优化佛山仲裁委员会成员结构,成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并经推选产生。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互相分离、有效制衡、权责对等原则,进一步修订仲裁委员会章程,完善仲裁规则、制定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稳妥推进佛山仲裁委员会独立法人地位改革,赋予佛山仲裁委员会在人事、财务、薪酬制度等方面相应自主权。同时,该《方案》提出,逐步建立起分类别、多层次仲裁员队伍。建立适应佛山仲裁业务发展的仲裁员报酬制度,合理确定仲裁员报酬标准,激发仲裁队伍活力。加强仲裁服务队伍教育培训,推进仲裁秘书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
在改革创新上,该《方案》强调,推进仲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充分发挥仲裁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加快推进互联网仲裁系统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拓展银行保险、融资租赁、房地产、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仲裁业务,完善相关仲调+调解等对接机制。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机构的交流合作,不断提升仲裁服务佛山经济与社会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