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夜游鹤”当成“宠物”养?一女子在更合被罚款3000!


把野生动物当成宠物养
可能是违法行为!
近日
高明公安警辅人员在执勤过程中
查获野生动物2只
非法购买野生动物的当事人陈某被依法处理
车上发现可疑鸟类
近日
合和大道警务执勤点警辅人员
对一辆白色轿车进行例行检查
当检查至尾箱时
民警发现可疑情况
尾箱放着一个白色编织袋
编织袋内的物品不断抖动

▲执勤人员拦下白色小轿车

▲警辅人员对车辆尾箱进行检查
警辅人员迅速打开编织袋
里面露出2只灰色鸟类

▲民警打开白色编织袋

▲发现里面装有两只灰色鸟类
图鉴发现该鸟类极似夜鹭
面对民警的询问
女车主陈某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是什么动物
民警通过查阅《野生动物图鉴》
发现这2只鸟类疑似“夜鹭”
属于国家“三有”、广东省重点保护动物

▲民警翻阅《野生动物图鉴》

▲图鉴中找到该鸟类极似“夜鹭”
女车主被罚3000元
在进一步询问中
陈某称家中小孩喜欢鸟类
自己下乡游玩期间
看到2只小鸟十分可爱
于是从别人手中买下来
准备带回家给孩子当“宠物”

▲保护动物夜鹭(图片来源于网络)
随后
民警将鸟只及涉事人员移交森林公安处理
经有关部门鉴定
该鸟类为夜鹭(俗称:夜游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陈某被依法罚款3000元人民币

▲民警正办理移交手续


警方提醒: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因此市民在饲养宠物前,要了解是否属于受保护野生动物,切勿因个人的喜好漠视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