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户最高5万!高明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重建有补助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0-08-08 17:01

困难群众安全住房有了新的帮扶措施。近日,高明区正式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农村住房需要拆除重建的困难群众,每户最高可获5万元补助。

在高明,一些农村困难群众仍然居住在年久失修的房屋里,出现“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现象。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了坚决打赢高明区脱贫攻坚战,围绕实现困难群众(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界低保对象等)“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高明区特意出台了困难群众安全住房特别帮扶攻坚工作方案,提出了相关的帮扶措施。

方案提出,今后在农村居住的困难群众,其唯一住房经认定为危房或需要修缮的,由所在镇街与困难群众共同协商改造计划并获得相应补助。拆除重建的,补助标准最高为每户5万元。房屋修缮的,补助标准最高为每户2.5万元。

除要求做好农村住房安全改造工作外,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同样在该方案内。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求有关部门实行优先分配、租金减免和房屋调整等救助,做到应保尽保。

为精准地落实相关措施,该方案已经要求各部门前期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针对困难群众存在需要帮助的特殊情况,做好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实行摸排信息共享,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

除了经济帮扶以外,高明还将全面落实党员干部结对联系困难群众工作制度。对区内所有困难群众建立专人定点联系制度,确保每一名困难群众有专人负责联系,随时掌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的问题。

文/佛山日报记者何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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