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期间,
企业的经营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
随之而来,劳资双方的纠纷
可能也会增多。
如何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
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是涉疫劳动纠纷化解的重点。

2019年10月,李某等六人入职佛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PHP工程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发放2020年1-3月的工资,李某六人便自2020年3月起先后离职佛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并申请仲裁,请求该公司向他们支付2020年1月-3月少发、未发工资。

南海区仲裁委经审理裁决佛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需分别向李某等六人支付2020年1月-3月的少发、未发工资。今年6月,佛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上述裁决。
该案经分流分配到了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专职调解员陈燕环手上。经她初步了解,企业方愿意调解,而劳动者则不同意。

01
仔细阅卷后,陈燕环发现该公司以往信誉良好,而劳资双方也并无其他矛盾。劳动者对公司无怨气,坚决打官司只是为了能尽快拿到赔偿金。她认为企业并非恶意拖欠工资,实属确有难处。
02
既要解决劳动者的燃眉之急,又要帮助企业渡过“疫关”,陈燕环与佛山中院速裁法官沟通讨论案情后,一致认为该案调解是对双方最好的解决方法。


按照法官的指引,陈燕环决定首要是“解开”劳动者对调解的“误解”,让其明白调解在一定程度能更快拿到赔偿金。
由此,她致电劳动者,从争议发生以来产生的成本以及今后双方合作的机会等展开话题,并结合广东高院印发的《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普法内容向李某六人分析调解的作用与优势。

李某等人:
既然调解能更快解决问题,那我们也愿意调解!
得到劳动者的同意,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的陈燕环,再次遇到了困局——双方给出的赔偿方案相差甚远,她认为双方必定不会接受对方的方案。
“关关难过,关关过”,陈燕环再次翻阅相关的证据材料。这次,她留意到劳动者们都是任职PHP工程师,其工作性质对工作环境的要求不高。疫情期间,劳动者们均按公司要求在家办公,因此劳动者的劳动输出并未因疫情的发生而停止。


法官、调解员一起“上阵”调解
考虑到这点,本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用人单位复工复产的出发点,陈燕环按双方要求赔偿金额的中间数作为赔偿数额,重新拟定了新的调解方案。
“劳动者在疫情期间按要求在家办公,于法于理公司都应支付工资。”陈燕环积极调整调解思路,由法入手向公司详细说明诉讼风险;另一边也劝解劳动者,适当减少赔偿金额。“在家办公期间,无论是工作量还是工作时间均有所减少,退一步又何尝不可呢?”
最终,经过一轮又一轮的磨合,双方在赔偿方案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调解成功!



新冠肺炎疫情是我们的一个共同的难关
这段时间无论是公司
还是劳动者都不容易,
双方都需要对方最大的理解。
调解员能做的就是
引导他们理解对方,
用足够的耐心与韧力,
为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杠杆
寻找一个平衡点。

编辑丨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