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爸爸娶妈妈”?不要把你的“恶心”包装成孩子的“天真”!
法制日报 2020-08-06 21:00

“爸爸,长大后我想嫁给你”

“妈妈,长大后我想娶你”

……

最近,深圳地铁一号线车厢内的广告文案,引发舆论争议。对此,深圳市地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回应,该广告文案由新东方深圳学校提供,在8月5日地铁停止运营后将把该广告撤下。

尽管深圳新东方解释该文案的出发点是从小孩子单纯的角度,童言无忌地表达对爸爸妈妈的爱,但显然网友并不买账。

因为这样的标语,表面看似很童真,但咂摸一下,却又让人感到有点“恶心”。

仔细想想,如果你是一名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可能也曾听到过孩子说这样的话,这是孩子在幼年时对父母的一种依恋,相信每一个听到这句话的家长都会在第一时间对孩子进行引导。但是,当你苦口婆心帮孩子打消“误解”时,外面却有人拿孩子的童真做包装进行商业推广,身为家长的你会做何感受?

被“唾弃”的原因很简单,童言可以无忌,成人岂能胡来!

如此“尺度”,会对孩子造成误导。虽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听到一些孩子说“嫁爸爸”“娶妈妈”的话,但这样天真无邪的童言一般出现在家庭内部等私密场合,家长对其进行正确引导,孩子长大后,自然会打消幼稚想法,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原本是天真无邪的童言,但被广告方印成广告语,公开投放在人流量极大的地铁车厢里,进行大肆宣传,势必会对懵懵懂懂的孩子造成误导,传递错误观念。

如此“尺度”,挑战公众伦理观念。一直以来,尊老爱幼,长幼有序,是我们提倡的传统美德。虽然有些孩子会说“嫁爸爸”“娶妈妈”的话,但是我们都知道这是儿童世界对爱的一种表达,不会用成人世界的道德规范来评价孩子。可是要知道,这样的话出自孩子之口无伤大雅,当成广告文案出现在公众场合就变味了,不但会引发歧义,对家长的教育造成困扰,违背教育初衷,更挑战公众伦理观念。

如此“尺度”,涉嫌触犯广告法的“忌”。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告不得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情形;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以上规定为广告划定了红线,可遗憾的是,类似于“嫁爸爸娶妈妈”这样的雷人广告并不鲜见。比如,有饭店堂而皇之的宣传“你的肚子是被我搞大的”;有烧烤店取名叫“渣男宵夜”;有炸鸡店取名叫“叫了个鸡”,有家居公司推出“共享爸爸”营销广告……这些出格文案或店名,看似博取了群众眼球,实则暴露了广告方的底线和节操。要知道,任何广告和宣传,不仅只要创意,更要合法合规,任何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效果只会适得其反。

此次“嫁爸爸娶妈妈”事件再次说明,任何“鸡贼”式营销,都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童言无忌”不是广告“口无遮拦”的借口,无论是策划时“没有考虑太多”,还是故意玩套路、抖机灵,任何人都要明白:

童言可以无忌,广告不能“无忌”!不要把你的“恶心”包装成孩子的“天真”!

来源:法治日报(作者:罗聪冉)

编辑:韩玉婷 常煜 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