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生活 | 《民法典》将为失能老人“撑腰”

每日一“典”、点亮生活
一起学习身边的民法典
随着《民法典》的诞生
这些变化你都必须知道
……
监护,与每一个公民息息相关。将失能老人规定为监护对象,无疑扩大了被监护人范围。
现行的《民法通则》只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失能老人等成年人的监护一直是法律保护的空白点。
《民法典》最新规定,可以更好地维护失能老人的人身财产权益,给他们“撑腰”,让他们享有法律的“红利”。从长远来看,也适应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趋势。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每日一“典”,点亮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
从生前到死后,从物权、合同到家庭矛盾、邻里纷争……影响着一个人的全部生命和社会历程,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并不遥远,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高明普法精心筹划《“典”亮生活》专辑,活学活用民法典,让高明“法治之花”遍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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