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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道逆行不违法???不懂法≠可以违法

高明公安

8月5日上午7:40分许

陈某驾驶摩托车载人

在高明大道对川路段辅道逆行

被在附近进行路面执法的民警当场拦截

民警示意陈某停车

并依法对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行为进行处罚

在辅道是可以短距离逆行的

在处罚过程中

陈某声称

法律允许在辅道和人行道

短距离逆行

交警并无权力对自己进行处罚

话说

逆行还分长短距离的吗?

小编也真是醉了~

我没有违法!!!

(陈某拒不配合交警执法)

你打我啊,你打我啊!!!

在民警执法过程中

陈某对民警进行言语挑衅

不停地在口中说着:“你打我啊!你打我啊!”

给我停下,你没资格扣我车!!!

(陈某抢夺车辆)

在民警将其车辆推至执法点过程中

陈某多次言语辱骂、挑衅

并上前抢夺车辆

其行为已严重影响了民警正常执法

警察打人了,把我腿都给打折啦!!!

(民警对其抢夺摩托车的行为进行制止)

陈某被制服后

声称交警在执法过程中

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腿部骨折

然后拨打110电话投诉

杨和派出所接报后

民警迅速到达现场

经进一步核实

陈某并无骨折及被殴打情况

其拨打110为恶意投诉

陈某在整个被查过程中的行为

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

随后

被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分局监督室等部门也介入处理

依法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目前,陈某构成阻碍执行职务

鉴于其情节轻微,并无造成恶劣后果

被处以罚款200元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因此,接受和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对正在依法履职的公安民警及警务辅助人员拒不配合,甚至实施辱骂、伤害的,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如果群众对民警执法有异议的可拨打110进行警务投诉。

高明公安将会依法维护警辅人员合法权益

保障执法权威

也期望您能给予他们理解和支持

一个点头致意

一个善意的微笑

就是对他们最好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