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频直击:电动自行车新规首个工作日现场。佛山日报记者王澍制作.mp4
《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8月起实施,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驾驶人、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禁止使用手机或者饮食等。8月3日是《规定》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佛山交警在五区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在南海区南桂路执勤点,30分钟内就查处了20余宗。
记者在现场观察到,不少电动自行车已经上牌,但不戴头盔、走机动车道的人不在少数,其中外卖小哥邓先生在机动车道行驶时,把头盔挂在了车尾。

南海区南桂路执勤点,民警正在对一位在机动车道上驾驶电动车的外卖员进行批评教育。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南海区南桂路执勤点,民警正在对一位未佩戴头盔骑行电动车的市民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在南桂路这一执勤点,30分钟内就有20余人因走机动车、逆行等,被处以书面警告,不戴头盔则被处以口头警告。
据介绍,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致死原因是头部颅脑损伤。《规定》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如果驾驶人和乘坐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下罚款。南海交警大队民警凌霞表示,目前头盔的佩戴率不高,前期以警告教育为主,以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南海区南桂路执勤点,民警正在对一位涉嫌在电动车上违规加装雨伞的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立即拆除。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此外,佛山交警还安排了流动宣传车、铁骑,在中心路段等地开展“大喇叭”宣传劝导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处罚。违反《规定》的驾驶员,现场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签署安全承诺书,或参与交通劝导活动。

南海区南桂路执勤点,民警正在对一位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且未佩戴头盔骑行电动车的市民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南海区南桂路执勤点,一位在机动车道上驾驶电动车的市民在接受完民警的交通安全教育后在承诺书上签字。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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