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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佛山将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阮凤娟报道:为加快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市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全面激发各层级企业活力,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质量,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打造一批在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华南地区具备核心竞争力和重大影响力的骨干企业。

《意见》提出,市国资委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放活、管好、优化、放大”国有资本,全面激发各层级企业活力,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维护国有资本安全。

根据《意见》,市国资委将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均为在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要以服务佛山战略需要、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对核心业务战略管控和财务管控为主,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运作等,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发挥投资引导和结构调整作用,推动产业集聚、化解过剩产能和转型升级,培育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发挥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以财务性管控为主,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资本整合、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国有资本资源配置,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价值最大化。

试点路径将结合我市国有资本的实际情况,采取改组和新设两种方式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选择试点将充分考虑企业业务结构、市场竞争力、经营管理水平、资本运作能力等。市国资委组织市属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点对象和组建方式、试点目标和原则、试点定位和发展目标、试点具体措施、试点授权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方案经市国资委审核,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