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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乳糖、氨基酸…原来这些配方食品不得宣称保健功效

佛山日报

面对食品经营过程可能存在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风险,禅城市场监管部门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加大了监管力度。今年以来,该部门已检查超市、母婴店、药店等各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105家次,发现总体经营情况良好。

据了解,该局强化了管理,包括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申请经营许可的审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产品标签标识或宣传材料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该局结合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大对母婴店、中小药店的抽检力度,加大对非法添加物、功效成分等指标的抽检监测力度。

该局还开展集中整治,对区内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治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者等问题。

消费者在选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或会面临大量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我国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作用,不得宣称保健功能。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应严格按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意见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购买时要看清楚产品标签标示内容。

首先要看产品名称,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名称应为产品注册批准的名称;其次看产品注册信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注册,合法产品的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消费者还可到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服务”板块中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中,查询核实已获批的注册产品信息;

第三,购买时要看适宜人群,合法正规产品标签中应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最后,要看清楚贮存条件和保质期。

文/佛山日报记者林晓平 通讯员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