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闹事砸车、威胁、污蔑前女友,顺德男子被法院判刑7个月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顺法宣报道:分手后,被前任砸车、发短信威胁,还被污蔑进行有偿性服务,这该怎么办?7月28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因情感而起纠纷案例,男子阿豪因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导致他人社会评价名誉受到损害,被法院判决7个月有期徒刑及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
据查明,2019年,与前女友阿文分手后,阿豪难以释怀,竟心生报复之心。“我也不想坐牢,都是你逼的,我坐牢也死不了,出来还要找你。”去年3月27日晚,为了泄愤,阿豪在微信上发了一条威胁信息给阿文进行威胁。

阿豪发给阿文的威胁短信。/顺德法院供图
随后,他来到顺德某酒店停车场,用小铁锤和路边捡的水泥块砸前女友的奔驰汽车,令汽车挡风玻璃、车头大灯等多处损坏,造成损失7万多元。打砸完汽车后,阿豪将小铁锤和水泥块弃置于小车内逃离现场,后被民警于距离案发现场约50米的公交站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在取保候审期间,阿豪并没有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反省,反而再次对阿文实施“报复”。6月7日,阿豪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阿文提供有偿性服务”等言论,将其与阿文之间的正当男女朋友关系,捏造为阿文向其提供有偿性服务,对阿文进行侮辱。

阿豪在朋友圈、微信群发布不实言论。/顺德法院供图
被阿豪污蔑报复后,阿文感到愤怒不已,各种不实、侮辱的言论对自己的工作、生活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为此,阿文在报警后,将阿豪诉至顺德法院,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要求阿豪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
7月25日,顺德区公安局查明事实后,对阿豪在微信群里发布侮辱阿文的文字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处以行政拘留6日。同年,8月23日阿豪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逮捕。
针对阿豪故意毁坏财物的违法行为,顺德法院经审理认为,阿豪于2019年3月27日故意损坏阿文的车辆,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阿豪有期徒刑七个月。
针对阿豪侵犯阿文名誉权的行为,顺德法院经审理认为,阿豪为达到泄愤的目的故意捏造事实,并将捏造的内容公开发布在朋友圈,对阿文进行诋毁及侮辱,引起多人评论,导致阿文的社会评价和名誉受到严重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法判决阿豪向阿文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