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办法官的工作和决心将不可能变成可能!”7月15日,年过古稀的老人伍某莲携四名孙儿把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高明法院执行局局长,亦是本案的承办法官杨伟锋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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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日,伍婆婆的儿子伍某玲被孔某驾驶的汽车撞伤而致死亡。高明法院于2014年作出以下判决: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11万元;被执行人孔某应向伍某玲的五位被扶养人,即其母亲伍婆婆和其四名子女赔偿391631.56元。然而在2014年首次执行中,因未查到被执行人孔某有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01
执行陷入困局
2020年4月,经伍婆婆等五位申请执行人申请,杨伟锋法官审查恢复了本案的执行,制定执行方案,并带队执行。但案件一开始的调查情况并不理想,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孔某仍没有足够的财产来赔偿,孔某名下仅有一套与其前妻共有的旧楼,且该房产还有银行设立的抵押权。如果该旧房经拍卖并扣除银行的抵押权份额和其前妻的一半份额,那么余下的款项和本案执行标的50多万元的金额依然相差甚远。
由于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当告知调查情况时,伍婆婆一开始不能理解法院的调查结果。同时孔某一直采取不接电话、不出面的消极应对态度,且处于疫情防控阶段,对执行中查人找物和执行拘留措施也造成诸多障碍,执行过程一度陷入困境。

02
重新制定执行方案
但执行不畏难,只要肯攀登。针对上述情况,杨伟锋法官重新制定了执行方案,决定从孔某的前妻和同他交往密切的亲属处进行调查和劝说入手。经过前后多次深入沟通,孔某的前妻和亲属也认同不应长期躲避法院执行,应当尽早赔偿伍婆婆一家的损失。随后,高明法院启动评估程序,确定了孔某和其前妻名下房产的价值。
在孔某向银行还清了抵押贷款后,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被执行人孔某和其前妻同意将他们共有的95平米的旧房和一间车房作价40万元以物抵债,同时外加10万元现金赔偿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也全部同意了该方案并签名确认。最终,本案在经过3个月的执行后,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才有了本文开头伍婆婆一家向杨伟锋局长赠送锦旗和感谢信的画面。

杨伟锋法官表示,面对复杂的案情,要不畏艰难、多想办法,突破执行难关,同时也建议申请执行人多向承办法官提供调查线索。
一面锦旗、一封感谢信是当事人对执行干警勤勉公正办案的肯定,也是对执行干警的鼓励和鞭策。高明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诺言,认真履行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高明政法微信编辑小组
来源:高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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