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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固废法》9月施行!高明区生态环境部门召开培训会,提高企业认知

高明融媒体中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近日在多个镇街联合举办业务培训会,对企业进行了宣传培训。

记者获悉,新《固废法》覆盖对象包括产生危废的企业,经营危废的企业(包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产生工业固废的企业,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企业,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以及电商、快递和外卖企业等。对比现行的法规,新《固废法》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将固体废物处理各环节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实施最严格法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新《固废法》普遍加大了违法的罚款金额,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提升至100万元甚至500万元,增加了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以及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

在荷城街道、杨和镇、以及明城更合培训班的会场里,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相关工作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对新修订的法规条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环境安全管理要求以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例进行了解读,并向到场的500多家企业代表派发了宣传册。

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区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监督力度,要求企业坚决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新《固废法》的要求加强固废危废的规范化管理,不触碰法律“红线”。

文/佛山日报 记者何志勇 通讯员明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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