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男子遇查酒驾,倒车逃跑撞警车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何海萍报道: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改前非。可是,顺德一名男子不仅没有改掉酒驾的恶习,还明知故犯,再次酒后驾车,在遇到交警查车时还企图强行倒车逃离,结果撞上了警车,自己也难逃法网。2日,记者从顺德交警获悉,男子将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承担7548元的警车维修费,同时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6月20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乐从中队联合巡警中队在363省道乐从荔南路口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凌晨1时10分,一辆粤E号牌小汽车在执勤点前突然停了下来,随后立即驶入旁边的辅道,进入辅道后停又加速倒车,撞上后方戒备的警车。
一时间警笛声大作,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截停,并要求车内驾车人员下车接受检查。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对该车进行了强制破窗,将车上一男一女 “请”了下车。随后,执勤人员立即上前将驾驶车辆的男子控制,并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7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后经医院抽血检验,结果为173.1 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了解,倒车撞警车的司机姓刘,当晚他跟朋友在乐从某酒吧喝酒,直到翌日凌晨才打道回府,途中顺道载上同在乐从吃宵夜的表妹曾某,没想到10多分钟就遇上交警。刘某转念一想,立刻将车转入辅道,不料辅道也有交警设卡,情急之下就上演了一幕“倒车逃跑”的戏码。
在进一步调查当中,民警发现刘某居然还是名“惯犯”,曾于2014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并被法院判拘役1个月。根据相关规定,此次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同时还将面临刑事处罚,以及承担7548元的警车维修费。
“今年以来,顺德交警不断加大打击酒驾醉驾的查处力度,共查获涉酒违法行为2617起,当中醉酒驾驶1007起,酒后驾驶1610起。”顺德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将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即使间隔1年、5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后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