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客户端

“河湖长+检察长” 守护水生态环境

珠江商报

珠江商报讯 记者王晓琦报道:昨日上午,佛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河长办”)与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下称“市检察院”)揭牌成立“佛山市守护河湖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基地”,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及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加强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和检查监督互促共进,助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迈向“有实”,更好地守护岭南水乡。

佛山市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葛承书等出席活动。

“河湖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是市河长办和市检察院基于既往合作基础建立的新型治水管水模式。根据《意见》,双方将联合建立9项工作机制,从联动协作、信息共享、依法监督、普法宣传等多个层面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畅通沟通对接渠道是此次合作的重要内容。当天上午,市河长办和市检察院揭牌成立“守护河湖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基地”,并互相聘请三名业务骨干担任首批“交流干部”。未来双方将充分发挥基地和交流干部的作用,定期开展交流学习,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议定推进河长制湖长制需要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为“河湖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的运作提供坚实支撑。

该机制还创新了督促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方式。《意见》指出,河长办将协助检察院对各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依法监督;对不依法、不作为或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检察机关可视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接下来,河长办和检察院将围绕“河湖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全面夯实9个机制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无缝对接,不断完善涉河湖犯罪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新模式,切实改善全市河湖系统及水生态整体环境,不断提升市民群众源自水环境质量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