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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法院去年结案率达92.16%,位居五区法院第一|高明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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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在佛山市高明区今年“两会”上,高明区人民法院(下称“高明法院”)院长薛付奇向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在面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高明法院众志成城,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防疫保障、诉讼服务等在内的5个方面29项措施。在回顾2019年的全年时,薛付奇报告一组数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万件(含旧存案1037件),办结1.2万余件,同比分别增长16.18%和17.84%。案件结收比达100.02%,结案率为92.16%,位居全市五个区法院第一。

高明法院院长薛付奇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高明法院供图

疫情:

依法审判全市首例涉防疫物资诈骗案

会上,薛付奇首先介绍,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高明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和上级的决策部署,主动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压实防控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疫保障、诉讼服务、审判执行、材料宣传、组织督查5个方面29项措施。

同时,集结力量,抽派78名干警参与辖区联防联控工作602人次,班子成员带队深入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调研,用责任铸就平安。坚守使命职责,依法严惩全市首例涉防疫物资诈骗案,妥善办理涉疫情案件15件,同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六保”。创新司法服务,引导群众运用广东法院网、“粤公正”小程序等平台开展“非接触式”诉讼活动,今年截至6月10日,网上预立案1809件,线上开庭、调解403件,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去年:

高明法院法官人均结案239件,同比增长16.02%

薛付奇表示,在过去的2019年,高明法院在高明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去年,全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196万件(含旧存1037件),办结1.216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6.18%和17.84%。法官人均结案239件,同比增长16.02%。办案质效持续向好,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率持续下降,案件结收比达100.02%,结案率为92.16%,位居五区法院第一。

刑事审判: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去年审结刑事案件736件

高明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9年受理刑事案件750件(含旧存15件),审结736件,判处罪犯1018人。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贩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118件,审结危险驾驶、盗窃、诈骗等多发案件484件,妥善审结3件“善林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91亿元。

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套路贷”案件的办理向高明区公安分局提出司法建议,依法审结涉恶案件4件33人,追缴、罚没黑恶势力财产812.11万元,甄别移送黑恶犯罪线索5条。支持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罪犯20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361名被告人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发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教育功能,切实落实社会调查、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判处未成年罪犯7人,未成年罪犯比例降至0.68%。

民商事审判: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审结民商事案件5458件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方面,高明法院去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888件(含旧存429件),审结5458件,同比分别增长18.07%和19.75%,解决诉讼标的20.2亿元。这其中包含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78件,金融借款、保险、股权等案件315件。

依法维护民生权益,妥善处理物业服务、房屋买卖、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1854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9件,高效办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5件。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审结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3件,探索环境公益诉讼,首次判令2件案件的被告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39.9万元。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裁定两家公司转入破产重整程序,促成5家“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69件,裁定准予执行241件。

执行案件: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去年执结5931件

据高明法院工作报告介绍,2019年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521件(含旧存590件),执结5931件,执行到位金额7.69亿元,执行法官人均结案562件,同比增长20.51%。健全网络查控系统,网络查控覆盖存款、车辆、证券、不动产、网络资金等9类17项信息,在佛山范围内网络查询财产26万次,发出控制信息7959次,将被执行财产“一网打尽”。

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将1657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微信朋友圈精准推送失信广告,利用有关媒体发布悬赏公告,限制高消费2958人,司法拘留25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1人。

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方面,为475名工人追回工资1918.59万元,为520名外嫁女追回分配款836.52万元。集中攻克“骨头案”,腾退杨和镇座阁村2440平方米土地,强制腾退被执行房产27处。加快执行财产变现,借助佛山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系统大大缩短评估时间,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为竞买人拓宽金融贷款服务渠道,成功拍卖标的物152件,成交总额3.89亿元,溢价率达42.7%,其中更合某地块以1.6亿元成交创新高。

2019年高明法院执行成效位于全市五区法院前列,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终本率等10项核心指标排名第一。

改革创新:

建智慧法院,打造“一站式”服务

在推动审判方式改革方面,高明法院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严格落实“三项规程”,80%的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适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庭,认罪认罚案件当庭宣判率达95%。落实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结案件4368件,占民商事诉讼案件的80.03%。组建速裁团队,快速审理诉前调解不成的简单案件,自组建以来,3个速裁团队审结案件354件,平均审理周期仅7.35天,办案质效提升明显。

全面建设智慧法院,构建“智慧服务”,开设网上预立案、网上查询等服务,网上预立案率为30.86%,同比增加21.81个百分点。依托四大公开平台公开案件信息27127项、裁判文书4150份,网络直播庭审408件,观看量达15.88万人次。

构建“智慧审判”,启用智能庭审系统和语音识别系统,新增1个高清数字化法庭和4套庭审直播设备,目前已有高清数字化法庭23个,庭审直播设备12套,在区看守所建设2个远程庭审法庭,运用法律资源数据库和文书纠错系统等审判辅助软件,为审判提供大数据和智能支持。

打造两个“一站式”服务,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在上级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牵头建设高明区诉前和解中心,统筹整合已有解纷机制,主动对接社会综治指挥平台。自诉前和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1445件,结案1256件,调解成功494件,调解成功率为39.3%。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开设15个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南方日报记者】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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