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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处理违章的方式,竟导致27人被拘!?

高明公安

作为一名天天开车的老司机

这些广告你是否熟悉?

那么问题来了

驾驶证分真的可以买卖?

答案是不存在的!

近日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警大队

查处一起买卖驾驶证分的违法行为

> 案件回顾 <

3月30日

邱某到高明分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

为车牌号粤EZE8XX的轻型货车办理违章

细心的民警对其采集的信息进行比对

发现邱某有顶替车辆驾驶员处理违章的嫌疑

交警大队立即成立打击专班

随着专班成员的深入调查

一个涉及27人的非法“买卖分”团伙浮出水面

经查

该团伙中主要违法人员朱某

在高明开有一家便利店

以店铺为幌子

通过微信朋友圈、群聊以及其它社交渠道

招揽买卖分生意

朱某

我帮你处理交通违章,但是你得给我处理费!

买分人   

行,能搞定一切好说。

朱某先找到需要买分的“老板”

再转交给

邱某、谭某、李某等人寻找卖分人

团伙低价买入他人驾照分

再高价卖给实际驾驶人

从中赚取差价牟利

涉及此非法交易人数多达27人

今年以来违法处理交通违章过百宗

经打击专班近3个月的追踪调查

目前27名违法人员已全部落网

并依法处以

拘留10天+罚款500元

该团伙对“买卖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处理的交通违章已全部清退复原

其实

不少驾驶人对“买卖分”不以为然

和案件中的个别违法人员一样

认为“你情我愿”

甚至不知道会触犯法律

切记:

不论是“买分”或“卖分”都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参与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各方违法行为人,将依法予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对“买分”、“卖分”行为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

2、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诈骗行为处罚;

3、对伪造证件虚假注册“交警12123”APP处理交通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以伪造公文证件处罚;

4、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

交警部门将继续严查

一旦发现“买卖分”行为

参与的中介以及

驾驶人、车主都将被

追责,重则入刑!!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不想被扣分

就要遵守交通规则

千万不要侥幸“买卖分”

这样不但处理不了违章

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市民一旦发现“买卖分”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向交警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