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佛山发①|政协委员朱艳芳:建议开设社区幼儿托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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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起,“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允许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2016年起,国家全面放开生育二孩,新增的婴幼儿有着强烈的托育服务需求,特别是0到3岁幼儿的托育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刚需”。就目前情况来看,佛山0到3岁婴幼儿家庭的入托需求还得不到充分满足。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社会越来越关注和重视0到3岁婴幼儿育护工作。2015年和2019年有两位佛山市政协委员分别提出《关于佛山市0-3岁儿童教养机构建设的建议(20150169)》和《关于尽快构建和完善我市托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两案合并)(20190197)》两个提案。下面我想针对建立社区幼儿托育服务提出一些建议。
社区是贴近百姓需求、集合社会资源、就近就便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随着城市的发展,社区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细胞,人们对社区托育寄予了更多的期待。因此,提供社区托育服务是发展方向,建立社区托育服务的可行性更高。
基于社区、街道对自己辖区的居民情况非常熟悉,可由各社区、街道办等对托育服务进行总体监管、统一规划、合理设点,纳入社区服务范畴予以规划管理。可将社区托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在场地、资金上给予支持。条件成熟的社区可先行试点,探索适合佛山社区托育建设之路,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再将成熟的模式逐步推广,最终让每一个社区都建有能基本满足需求的托育机构,建有对应的活动中心,从而形成一个分布合理的儿童托育社区网络,为每一个有托育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
具体来说,可以整合社区里已有的早教中心、托管点、亲子园等各种形式的民办机构,可采用“公建民营”,由政府提供场地,并通过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组织进行日常运营。各社区里的养老服务中心相对来说配套是比较齐全的,也可以在养老服务中心里兼办托育点,让一部分符合条件的老人也参与抚育孩子,既节省社会资源,又丰富了老人的生活,幼儿让有经验的、身体条件好的老人参与看护也十分有益。
针对新开发的高端住宅区,各级政府可以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鼓励小区居民参与到婴幼儿托育工作中来。小区可以组织一批40至50岁的家庭女性,对她们进行培训,持证上岗,既能解决一批家庭妇女的就业问题,还能上班不离家。
有大型企业的社区,可以联合企业工会,借助企业场地、资金优势,建立以企业辐射社区的护育模式。而地处偏僻、居民分散的社区,可以采用“流动儿童之家”大篷车送教到社区,由其他社区的专业老师和志愿者带着教学玩具,提供专业的教养服务指导,多管齐下提高社区幼儿早期教养服务的覆盖面。
作者:佛山政协委员朱艳芳
审校:邹静姬、王骏、陈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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