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 | 更改姓名与行政复议之间还有这个关系

区司法局(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今年疫情防控常态化后重启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庭审工作。
政法君先给大家做个小科普
解释解释什么是“行政复议公开庭审”
政法小百科
行政复议公开庭审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
过去的行政复议审理主要是书面审查,而公开开庭审理则完全不同。
行政复议公开庭审是指在复议机关的主持下,申请人、行政机关面对面就案件争议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这既实现了复议公开、增强了透明度,又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了当面对话、沟通的平台,同时也有利于行政复议机关全面把握案情、准确适用法律,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
复议庭审重启动
近日,行政复议庭依法公开审理龚某不服公安分局不予批准更改姓名一案。
该案中,申请人龚某,男性,2019年与李某结婚。2020年1月,申请人向公安分局提出申请,主张自己属于入赘婚姻,要求更改成妻子的姓氏,申请更改姓名为“李某辉”。公安分局经审查后,于2020年3月作出不予批准决定。龚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

公开庭审中,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庭审,审理流程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办法(试行)》规定,分别进行了陈述意见、举证、质证、调查、辩论等环节,双方围绕能否更改姓氏的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此次庭审活动历时90分钟,区司法局(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将择期依法进行裁决。
接下来,区司法局将以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为导向,加大对重大、复杂及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的开庭力度,树立起行政复议案件在“阳光下”审理的新形象。
稿件:高明区司法局 刘育正
编辑:高明政法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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