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企业存在这些行为将最高罚款100万元
珠江时报 2020-06-08 21:50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福云 通讯员/黄国宏 摄影报道)6月8日,狮山镇环保办分别于上下午举办两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宣讲会,对《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进行宣讲,帮助企业尽快完成相关申报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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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镇召开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宣讲会。

宣讲会从完善危险废物监管制度、取消固废防治设施验收许可、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最严格法律责任制度四个重点内容,对9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固废法》进行宣讲,进一步规范全镇固体废物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并以建立微信群等方式,随时为企业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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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狮山镇内2019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须在6月25日前完成申报登记工作,对于不履行申报登记规定的企业,环保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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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表参加狮山镇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宣讲会。

根据新《固废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有关规定,对存在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等行为之一的,将处10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关闭。

据了解,新《固废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新要求,取消了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实施的行政许可,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自主验收标准为厂区内安全分类存放、上盖,地面须作硬底化处理,设有雨棚、围堰或围墙,并设置标志牌。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除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的要求之外,还需增加识别标志( 标志牌、标签)、导流渠、应急池等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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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新规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这是一种生产者对产品“从生到死”负责的全程性要求。明确污染者担责,产废单位对工业固废的全程性责任。

会上还明确了排污许可管理,要求镇内企业要于9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发证登记工作任务。各排污单位要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界定标准, 根据“行业类别、通用工序、工艺特征、生产规模、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排 污量”等信息进行判定,按时进行申请。

新《固废法》是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该政策,狮山镇环保办将在6月底对没有进行申报的企业进行复查,发现没有申报的企业,将立案查处,并作为案例进行宣传,预防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净化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