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113万!高明首批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船用燃料成功出口
近日,由高明生产的低硫船用燃料油经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监管后顺利出口,该批出口船用燃料油是佛山地区首批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船用燃料油业务,可为企业减免税款113万元。
近日,由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富公司”)生产的2904吨、货值423.82万元的船用燃料油经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下称“高明办”)监管后,由专用船舶运输到出口监管仓供国际航行船舶使用。这是佛山市首次出口船用燃料油,也是佛山地区首票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船用燃料油业务,可为企业减免税款113万元。

高明区进出口码头(资料图)
据悉,高富公司是珠三角大型的石油提炼企业,主要生产沥青、燃料油等产品,原油年加工生产力达到180万吨。低硫船用燃料油是企业创新转型发展的新业务,也是企业未来提质增效的关键产品。
“得知我们出口船用燃料油的意向后,海关工作人员第二天就上门为我们详细讲解出口的具体流程,如此高效的办事效率和贴心指导让我们倍感温暖。”高富公司调运部经理何玉群对海关工作赞不绝口。
“针对该企业首次开展船用燃料油出口业务,对出口申报、货物查验等流程不熟悉的情况,高明办全面梳理相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安排专人专岗为企业详细解读,提供专项辅导,指导解决燃料油归类问题,量体定做最优的出口模式。”高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出口燃料油检验周期需要7-10个工作日,为确保企业货物可以及时赶上船期,海关还指导企业提前办理出口申报手续,合理安排船期。根据海关合格评定程序,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货物实施合格假定、快速核放,大大降低企业出口时间和物流成本。
高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结合企业生产出口情况,针对性地给予更多关于出口业务的实用建议,为高明企业复工复产给予支持。
文字/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通讯员陈博贤、宋德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