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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共有产权住房如何转让?房源来自哪?最新解释来了

珠江时报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会有哪些户型面积可供选择?

如何实现流转?

5月30日,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就《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进行政策解读,佛山共有产权住房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为主,将实行封闭流转。 

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我市被列入广东省5个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城市之一,制定《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房源性质、体制保障和政策支持等,为下一步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提供方向和指引。

完善了住房保障的形式

共有产权住房采用配售的保障形式,这与以往公租房的实物配租的保障形式大不相同。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出台,建立了我市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

改善了保障家庭的居住环境与质量

共有产权住房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为主,户型面积要比现有单套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50平方米为主的公租房房屋空间有了很大的提升,有效提高了居住环境和质量。

减轻了承购家庭的经济负担

共有产权住房以参考商品房市场价配售不低于50%产权给承购人,由承购人与政府按比例共同占有房屋产权份额,房屋归承购人使用,并行使业主权利,这大大减轻了承购人购房的资金压力,也减轻了承购人的经济负担。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需满5年

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允许转让其所持有的产权份额。承购人需转让的,应当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代持机构提交转让申请。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该承购人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代持机构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不满5年的,不得转让。承购人因特殊原因确需退出的,应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代持机构提出申请。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该承购人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代持机构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多渠道筹集房源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采取如下渠道筹集:

一是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建设;

二是通过“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 ;

三是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中配建;

四是收购符合要求的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

五是转用符合要求的在建和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直管公房等;

六是接受捐赠等其他合法途径筹集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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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江时报、佛山发布、佛山市政府网

文:珠江时报记者/区辉成

编辑:雷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