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5月29日,市交通、交警部门召开媒体通气会进行解读,鼓励我市实行电子收费的停车场,兼容ETC等不停车电子收费技术。计划至2022年底,新增6万多个公共停车泊位,全市所有路边停车泊位实施100%智能收费。

媒体通气会现场。
停车位缺口大 禅桂“停车难”突出
佛山停车位缺口大,停车难越发突出,尤以禅桂中心区为甚。”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佛山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321.84万辆,其中汽车276.82万辆,千人拥车量位居全国前列。
由于早期佛山城建项目未配建或只配建了少量停车位, 目前全市停车泊位约130万个 ,且泊位年增量约12万-13万,而佛山汽车年增量约22万,缺口逐年增大,导致普遍存在“停车难”现象,对动态交通和城市形象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
“佛山‘停车难’问题主要集中在核心区域的老旧社区、医院等区域。”相关负责人说。为此,《办法》提出了城市建设应当保障停车场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扩大停车场用地供给,优先保障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停车场用地。建立财政补贴机制,对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实行财政补贴。鼓励采用多元化的投资模式建设运营公共停车场,包括由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经营;由社会企业、个人投资建设经营;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建设经营。
2022年路边停车将实施智能收费
目前,全市路内停车泊位12.4万个。其中已经实施收费约3万个,顺德区占了一大半,而南海区仅有835个收费车位,存在大量道路停车泊位未实施收费,日均周转率只有1-2,远远落后于正常周转率的6.5,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低,不利于道路提高通行效率,也不符合道路公共资源公共利用的原则。
《办法》明确停车泊位“有偿使用”的基本原则,按照中心区域高于其他区域、路内高于路外、繁忙路段高于一般路段、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同时,要结合交通运行情况和交通管理政策,适时进行调整,通过价格杠杆,调控交通出行。
《办法》还明确,医院、学校、幼儿园出入口两侧各30米,其他单位和居民住宅区出入口两侧各5米范围内的路段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建成投入使用后,其周边200米范围内逐步取消路边泊位。对于医院、学校等停车位不足的区域,可以设置短时的临停快走区域,方便市民使用。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表示,计划至2022年底,全市新增6万多个公共停车泊位,全市所有路边停车泊位实施100%智能收费。近期,禅城中心区华远东路等6个路段、约600个路边停车位已设立智能收费系统,将率先试行智能收费。
鼓励电子收费停车场兼容ETC技术
《办法》明确,佛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系统,制定停车信息系统数据接入技术指引,普及5G移动通信技术等新一代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在停车场行业中广泛运用。 鼓励实行电子收费的停车场,兼容ETC等不停车电子收费技术,目前,中心城区已有40多个停车场兼容ETC收费技术。

佛山部分路段路边停车位将率先推行智能收费。
《办法》要求开展停车场管理者诚信评价、车辆停放者诚信评价,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对经营者和停放者的行为约束。经营者和使用者的“黑名单”将录入市交通运输局建立的停车信息系统,将来可以纳入发改部门的征信系统。
针对“僵尸车”问题,明确由公安机关统一处理,对不缴纳费用且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超过30天的车辆,可视车辆的使用状态依法进行处理。对于不缴纳停车费用的车辆所有人,由相关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者做好取证记录,纳入全市停车诚信系统。
《办法》规定,对不提交或者不更新停车场基本信息资料的行为、不按规定上传动态停车信息数据的行为,分别对个人和单位处100元罚款和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旨在解决停车场基本信息收集难度大以及数据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
文/图 珠江时报记者 区辉成 通讯员 李淑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