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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余万尾鱼苗游入河中!佛山(顺德)2020年增殖放流活动来啦!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谭海琪报道:5月28日,佛山市(顺德)2020年增殖放流活动在顺德区勒流街道黄连滨河公园举行。吸引了来自周边地区的市民参加,共投放鱼苗300余万尾。

现场,市民在志愿者的指引下接过鱼苗,将其投放到江河中。望着一条条鱼苗滑过放生板,“扑通扑通”跃入河中,在河面上激起一阵阵水花,大家的脸上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市民黄阿姨早早来到现场参加活动,她说:“我是第一次参加增殖放流活动,让我们知道保护水生动物和自然环境的重要性,非常有意义。”

5月28日,佛山市(顺德)2020年增殖放流活动在顺德区勒流街道黄连滨河公园举行。视频/佛山日报记者周春摄

等待增殖放流的鱼苗。/佛山日报记者周春摄

等待增殖放流的鱼苗。/佛山日报记者周春摄

市民纷纷参与到增殖放流活动中。/佛山日报记者周春摄

增殖放流是丰富江河渔业资源、确保江河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开展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举办增殖放流、强化江河执法等多种途径,在渔业生态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使我市西江、北江水域的渔业资源得到极大的保护和恢复,沿江沿河水体生态环境逐步恢复。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鲮鱼、鳊鱼、鲫鱼等7个品种,共300余万尾鱼苗。今年是佛山连续向珠江水域实施增殖放流工作的第38年,实施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第10年。38年来,佛山累计投放各类鱼种鱼苗近5亿尾。2000年至今,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增殖放流专项资金达千万元。

针对民间组织开展的增殖放流活动,市农业农村局提醒,民间增殖放流活动需按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要求,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应当是本地种,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确需放流其他苗种的,应当通过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禁止放生鳄鱼、雀鳝、食人鲳等凶猛性鱼类,不要让不科学的放生变成“杀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