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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立案庭速裁组“大心思”化解“小案件”!

三水法院

消费者网购洗衣机

不满意后要求退货

但在退货的物流途中洗衣机受损

商家拒绝收货

消费者要求物流全额赔偿

物流表示只能按损赔偿

双方协商无果

最后还闹上了法院

近日,三水法院立案庭速裁组经过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为2999元的运输合同纠纷案。被告某物流公司三水分公司赔偿原告梁某锋损失1200元,双方拖延近半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原告梁某锋于2019年年底以2999元的价格网购了一台滚筒洗衣机,收货后发现洗衣机容量不能满足自己的使用需要,于是,委托被告某物流公司三水分公司将洗衣机退回,并同时勾选了保价条款。

不料,洗衣机在运输途中顶板受损,商家拒绝收货,被告只得把洗衣机运回。因多次与被告协商无果,梁某锋于2020年4月17日诉至三水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洗衣机购买款2999元。

收案后,

法官助理谢秋红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

立即分别致电原、被告。

第一回合

了解双方调解意愿

原告

在退货途中,洗衣机受损导致不能退货,我自己还支付了330元运费,所以被告必须全额赔偿2999元。

我们已经及时将洗衣机损坏的情况通知原告,且维修师傅确认修理费用仅为两三百元,现在原告还一直不搬回洗衣机。我们只同意赔偿运费及修理费共计600元。

被告

尽管案件标的额较小,但是考虑到该事对原告的日常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且原告及其家属激动情绪,一旦处理不好,可能激化矛盾,甚至影响被告物流公司的声誉。法官助理决定继续调解,努力促成双方和解。

一方面,她向原告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释明其诉讼请求需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如洗衣机只需两三百元即可修复,其提出的诉讼请求就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另一方面,她辗转联系到被告位于顺德区的佛山公司总部,帮助分析原告目前面临的洗衣机无法退货且近半年来无法使用的现实情况,讲明被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被告的佛山公司总部经慎重考虑,同意将赔偿额提升至1000元。眼看双方分歧有逐渐缩小的趋势,法官助理敏锐抓住被告代理人的心理变化,表示线上调解能够节省其出人力、物力,建议其增加500元赔偿款。

第二回合

线上调解被迫取消

经连续多天电话调解,原、被告均接受了法官助理提出的原告接收洗衣机、被告赔偿1500元的调解方案,并同意参加线上调解。

开庭前一天,正当谢秋红做好了线上调解的准备时,原告忽然提出被告必须退回运费330元并送回洗衣机,被告则认为洗衣机应由原告自行取回。线上调解被迫取消。

为继续推进调解工作,承办法官林志伟建议原告先将洗衣机取回,按售后维修处理,并表示如果洗衣机其他部件完好,希望原告拿出调解诚意,适当作出让步。另一边,谢秋红也积极联系被告,建议其做好洗衣机交接。

第三回合

耐心背靠背调解

开庭当日,原告告知洗衣机已维修完毕且能够正常使用,被告赔偿1500元即可,案件不需要开庭审理。

被告却表示,同意赔偿1500元的前提条件是案件无需开庭,现已安排人员参加庭审,故仅同意赔偿600元。

对于出现的变故,

林志伟没有放弃,

再次开展背靠背调解。

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前调解,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200元,双方纠纷得以化解。

“小案件”调解一波三折

背后凝聚了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

耐心细致办案的“大心思”

也最终换来当事人的喜笑颜开

无论“大案”“小案”

我们始终坚持用心办理

想当事人之所想

急当事人之所急

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