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三水街坊注意啦!
近期,
三水法院有案件将进行庭审直播!
是什么案件?
在哪里可以看?
先来看看直播预告~

庭审直播预告

1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民初1421号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0年5月28日 9:00
开庭地点:白坭法庭第一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麦景桃
书记员:陆柏曦
当事人
原告:龙广德、赖凤琼
被告:陈振飞
案情简介
2017年9月,两原告与被告签订《场地租赁合同》,两原告将案涉厂房租赁给被告经营,合同签订后,被告自2018年4月起经常拖欠租金、水电费,经原告催讨,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故诉至法院。
2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民初1807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开庭时间:2020年5月28日 9:30
开庭地点:大塘法庭第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陆志珊
书记员:范楚妤
当事人
原告:邓玉恒
被告:蔡冠峰
案情简介
2016年11月18日,被告向原告借款3000元,借款到期后,被告一直拖延还款,故原告诉至法院。
3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执异52号
案由:执行异议
开庭时间:2020年5月28日 15:00
开庭地点:第九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刘新湖
书记员:余丽雯
当事人
异议人:临沂市兰山区伟其板材厂
被执行人:佛山市三水鸿宇木业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全信木业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陈衍立、陈衍安、梁庆娥
案情简介
法院受理关于临沂市兰山区伟其板材厂与佛山市三水鸿宇木业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全信木业有限公司、陈衍立、陈衍安、梁庆娥执行异议一案,异议人临沂市兰山区伟其板材厂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1.追加陈衍安为(2020)粤0607执967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对该案中被执行人佛山市三水全信木业有限公司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追加陈衍立、梁庆娥为(2020)粤0607执967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对该案中被执行人佛山市三水鸿宇木业制品有限公司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民初1995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0年5月29日 9:00
开庭地点:白坭法庭第一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卢泽辉
书记员:陆柏曦
当事人
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蒙俊宇
案情简介
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原告放款后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归还借款本息,经原告催讨后,被告仍未归还相应款项,故诉至法院。
5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民初5045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0年5月29日 9:00
开庭地点:白坭法庭第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甘冠
书记员:李玉蕾
当事人
原告:佛山市广盛金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佛山市三水金佰力水泥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原、被告双方于2013年11月1日签订了一份《生物燃料购销合同》,由原告向被告销售生物燃料。2015年4月9日,原、被告双方对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的交易进行总对账,一致确认截止至2015年3月31日被告仍拖欠原告货款共计人民币698010元,被告在该对账单上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予以确认,被告的财务林耀荣亦在该对账单上签名予以确认。对账后至2018年2月7日期间,被告分多次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货款。自2018年2月8日开始至今,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清偿剩余货款,被告拒不支付。截止起诉之日,被告仍拖欠原告货款共计63010元。
6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民初1500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0年5月29日 9:30
开庭地点:大塘法庭第一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陆志珊
书记员:范楚妤
当事人
原告: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大塘支行
被告:向以权、郭义兰、佛山市三水区凤亭居家具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13日,被告向以权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同意向被告向以权发放个人贷款100万元,用于装修消费,借款期限三年。同日,被告佛山市三水区凤亭居家具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自愿为向以权就上述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7月7日,原告依约向被告向以权放款100万元。
自2019年9月21日起,被告向以权并未依约按期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被告凤亭居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3年3月19日,被告向以权与被告郭义兰登记结婚,本案债务发生在两被告婚姻存续期间,且郭义兰在2017年7月7日签订《共同债务确认书》,因此,被告郭义兰应对向以权上述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7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执异53号
案由:执行异议
开庭时间:2020年5月29日 14:30
开庭地点:第九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刘新湖
书记员:余丽雯
当事人
异议人:彭美学
申请执行人:广东蓝洋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优木轩家具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法院受理关于彭美学与广东蓝洋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优木轩家具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异议人彭美学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解除(2019)粤0607执4093号执行案对真空吸龙门锯MJR1220X244,直线铣边机MXZ5152,5.5kw的查封,停止对此机器的拍卖。
8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民初1864号
案由:加工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0年6月1日 9:00
开庭地点:第六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蔡月梅
书记员:成婉玲
当事人
原告:广州存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佛山市豪园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15日至 2019年 1 月31日期间,原告委托被告加工生产植物饮料。原告于2018年10月15日预付了当笔订单70%的加工费人民币148119.00元。委托加工期间原告向被告发送当笔订单所需的全部生产物料。
此后被告分批向原告交付加工后的植物饮料,截至2020年3月,向原告交付了包括规格为24瓶装的植物饮料4343箱(加工费人民币¥62539.20元),规格为12瓶装的植物饮料780箱(加工费人民币¥7113.60元),占总订单数量的45%。2019年3月11日,原告的销售商对产品委托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产品存在霉菌超标的质量问题,导致该批产品无法销售。于此同时,由于生产物料不可二次利用,也造成生产物料的损失(详见附件1)以及货物仓储费用。原告多次发函向被告要求解决产品质量问题,以及要求退回未履行的加工费预付款,然而被告一直回避,没有任何回应。
鉴于以上情况,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诉法院,望判如所请。
9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民初895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0年6月1日 9:00
开庭地点:白坭法庭第一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麦景桃
书记员:吕心怡
当事人
原告:佛山市三水区宏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清远市贝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原告向被告供应石英石、瓷白砂、白玻等货物,双方约定被告按约定价格向原告支付相应货款,从2019年5月12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原告共向被告供应总价值为256689.4元的货物,但被告收到货物后一直未向原告支付货款,经原告多次催收未果,为维护原告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
10
案件
案号:(2020)粤0607民申2号
案由:侵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0年6月1日 9:00
开庭地点:第九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袁泉
书记员:李剑宇
当事人
申请人:郑进才
被申请人:朱志恒
案情简介
申请人以其有新证据为由,请求依法撤销(2019)粤0607民初2035号民事判决书,并对此案依法予以再审;并对被申请人的虚假诉讼行为依法作出司法拘留的惩戒以及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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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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