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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出新规推进食用农产品“四挂钩”机制

高明融媒体中心

佛山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再出新规。据悉,食用农产品“四挂钩”机制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涉农项目资金安排、农产品品牌认证推选、主体荣誉申报监测和农业展会挂钩。

具体而言,就是在佛山市内申报区级或以上涉农扶持资金时、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审批和产品续展时、推选名牌产品(农业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特优新农产品时、推选监测区级以上“菜篮子”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时和参加农业农村部门主办或承办的农业展会时,该食用农产品必须实行了合格证管理。

据悉,此举有望进一步推进佛山全市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更好地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记者了解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目前在全市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3大类主体试行,在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中试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合作社等主题率先示范。

该合格证由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目前鼓励试行主体使用电子合格证,将合格证标签粘贴至产品包装上,再通过手机标签上的二维码激活电子合格证。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以包装为单元开具,一盒一证或一箱一证,散装食用农产品则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


文丨佛山日报记者何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