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客户端

@佛山司机 ,6月底开始,“电子警察”抓拍的违章可跨省异地处理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韦娟明 通讯员粤交宣报道:近日,公安部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新规定明确广东司机在6月底,可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介绍,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是指“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新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可在全国任意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按照发生地处罚标准,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理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处理地所在省。

缴款人在违法发生地以外省接受处理的,可在处理地所在省缴纳罚款,也可按规定跨省异地缴纳罚款。

违法行为发生地与处理地同在广东省范围内的,机动车驾驶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简称缴纳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本省内缴纳罚款。

此外,发生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并在发生地或其以外的全国任一地区接受处理后,缴款人可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到处理地的省级非税代理银行营业网点缴纳罚款。

缴款人使用代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缴款的,由缴款人自行录入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确认无误后缴款。

值得注意的是,因行政处罚被撤销、变更或者缴款人因疏忽出现多缴款、重复缴款、错误缴款等情形,需要按规定办理退付的,跨省情形下,缴款人向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处理地非税收入退付的有关规定办理。

省内跨市情形下,缴款人向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发生地非税收入退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为进一步方便缴款人,退付流程应尽量做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

广东省选定代理银行为:

1、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2、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

3、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

4、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5、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

6、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7、平安银行

8、邮储银行深圳分行

(平安银行、邮储银行的柜台业务仅限于办理深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