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盘活资产总数达27.56亿元,佛山中院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
18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佛山中院”)正式对外发布《佛山市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2015-2019年)》(下称“白皮书”),对近五年佛山两级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情况进行详细梳理、分析,并总结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近五年来,佛山全市法院累计新收破产案件(含破产申请案件)1321件,审结1117件,佛山全市法院通过破产程序化解不良债务共计262.39亿元,盘活资产总数达27.56亿元。
佛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学军表示,近年来佛山法院立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等不同程序的制度功能,全面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将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贯穿于促进市场主体积极拯救和及时退出等过程中,助力佛山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破产案件数量逐年攀升 盘活资产总数超27亿元
白皮书显示,2015年至2019年期间,佛山全市法院累计新收破产案件(含破产申请案件)1321件,审结1117件,年新收案件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中,自2015年至2019年,全市法院正式受理破产案件累计603件,审结438件,年结案量保持平均增速36.9%。
回顾全市法院2012年之前受理的破产案件中,国有企业等公有制主体的破产案件占90%以上;2015年底开始,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主体的破产案件则显著增多。2019年,全市法院破产案件中涉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债务人占比接近八成,破产案件整体呈现非公有制主体数量超过公有制主体的特点。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产权保护,佛山法院在破产审判的受理门槛、财产处置、费用保障等环节上始终坚持平等保护,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此外,白皮书显示,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助推城市产业升级方面占据愈发重要的地位。近五年来,全市法院审结的破产案件中涉债权人2285人(不含税收债权人及职工债权人),涉担保债权金额为53.25亿元。通过破产程序,化解不良债务共计262.39亿元,盘活资产总数达27.56亿元;共处置房屋8.25万平方米,释放土地资源1858.74亩。同时,通过发挥府院协调机制作用,有效解决职工债权清偿、再就业及住房等社会问题,妥善安置职工债权人2637人。
重整程序激发企业活力 着力提升破产“回收率”
佛山是华南地区最大的陶瓷、钢材、家具、光电生产和贸易基地,决定了全市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多涉及钢材、家具、模具及电器等行业。而产业转型发展的要求让涉案企业资产债务构成更复杂,所涉利益主体更广泛,个案处理难度更大。对于其中一些仍具有经营价值的企业,如何有效发挥破产审判的“救治”功能成为佛山法院的重要课题。
广东金型重工有限公司,曾被喻为华南“钢贸大鳄”,由于资金链断裂,金型重工系列企业爆发债务危机,一度对外负债逾47亿元。
为了挽救“深陷泥沼”的危困企业,佛山中院在正式受理该破产重整案后,创新关联企业并案和指定联合管理人的审理新模式,支持企业自行管理降低重整成本,积极指导管理人对经营结构和生产配置进行优化,并通过司法网拍确定重整计划项目的投资人。随着9.4亿元资金到位,重整计划清偿完毕,金型重工系列企业宣告重整成功。该案对外债务总额、破产债权清偿总额、职工债权总额、成功处置对外债权单笔成交额均为佛山破产案件之最。
“‘破产回收率’是评价经济体营商环境便利度的关键指标之一,涉及债权人收回债务的时间、成本和结果。重整程序能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经营价值,维持企业资产完整性,有助于提高债权回收率。” 佛山中院民五庭庭长黎健毅介绍,佛山法院在加强破产清算程序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同时,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化+法治化”重整程序助力企业治理结构优化。2014年至2019年底,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重整案件37件,累计帮助25家民营企业实现涅槃重生。
同时,在积累重整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衔接机制,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同步进行“预重整”,减少程序流转耗时,进一步降低成本和提升债权回收率。
构建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服务地区经济优质发展
破产案件审理不仅需要解决上述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更多时候还需要处理影响重大的社会问题。
着眼于此,佛山法院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府院协调工作机制建设,推动成立佛山市破产案件处置工作联合协调小组,并先后与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佛山中心支行、市国资委、市人社局等多家单位建立协作制度,着力解决破产审判中税务处置、信用修复、企业注销、劳动仲裁与企业破产衔接、职工权益保障等问题。
去年9月,佛山中院与市税务局共建的业务研究平台——司法税务研究基地正式挂牌成立。该基地集中研究解决各类破产案件涉税疑难问题,标志着双方的协作机制从个案协作上升至常态化的“跨界”业务研究。
与此同时,佛山法院持续通过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破产审判水平。多措并举下,佛山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办理的百业房地产公司重整案、南海区涤纶厂破产清算案、南海西樵高尔夫公司重整案、新港兴公司破产和解案等多个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和广东高院典型案例。
“以强化破产审判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为目标,下一步,佛山法院将继续推动破产审判配套保障机制完善和破产法律框架质量优化,着力解决制约破产审判工作发展的疑难问题,以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黄学军告诉记者。
文/佛山日报记者周珊莹 通讯员吕慧敏、李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