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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公布

珠江商报

珠江商报讯 记者王晓琦报道:5月15日,佛山市教育局正式公布《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0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的基本原则、实施办法、工作安排等。

《方案》提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六统一”,具体包括统一管理平台、统一招生范围、统一招生对象、统一招生方式、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流程。民办小学和初中招生报名在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进行,各区制定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学校招生工作,包括统一对民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在市平台公布。

分单列直招和公开招生

《方案》确定,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分单列直招和公开招生。其中公开招生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分两阶段实行统一报名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所有学校均参加第一阶段报名录取,在第一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继续通过第二阶段报名录取;第二轮实行补录,滚动进行、录满为止。

单列直招则根据上级和市政府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施,分为政策性直招和就近入学直招,对符合条件的直招对象,在公开招生前直接录取;政策性直招原则上安排到各校的人数不超过该校总招生计划的5%。单列直招结果向社会公示,经批准的就近入学范围向社会公布。

招生范围主要面向所在区

《方案》明确,各民办学校主要面向所在区招生,第一轮第一阶段招生可预设不超过10%公开招生计划同步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动态调整,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相应报名学生后,剩余计划数按先区内后区外的原则自动调整。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同一所民办学校优先录取本校自愿直升学生。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以唯一身份报名,第一轮第一阶段可平行选报3个志愿,第一轮第二阶段可平行选报2个志愿。第一轮不具备报名资格或已报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参加补录。

民校不得“掐尖”招生

《方案》强调,各区教育局、各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和进行计划外招生,严禁利用违规技术手段或通过补录、转学、插班、扩招等方式,进行“掐尖”或变相“掐尖”招生,整班扩招按照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统一组织。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入读和报到注册的学生。

《方案》还公布,各区教育局将在完成单列直招工作后、民办学校报名前一周,公布各民办学校公开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在5月下旬开通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平台,招生报名6月上旬开始,6月下旬进行第一阶段公开招生电脑随机摇号。民办学校第一轮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完成,家长自主决定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