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事关珠澳口岸入境
通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自2020年5月17日6时起,经珠澳口岸入境珠海人员,持有的澳门、珠海两地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采样证明,须采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自生效之日起7天内有效。其它相关规定仍按现行防控措施执行。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5月16日

通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自2020年5月17日6时起,经珠澳口岸入境珠海人员,持有的澳门、珠海两地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采样证明,须采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自生效之日起7天内有效。其它相关规定仍按现行防控措施执行。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5月16日